索引号 | 01526403-3/20220921-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 | 发布日期 | 2022-09-21 |
文号 | 浏览量 |
2022年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检查部门双随机抽查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我局2022年部门抽查计划,特制定本抽查工作方案。
一、抽查任务。对2021年度建设项目审批林地进行抽查。
二、抽查时间。2022年9月21日至11月30日。
三、检查对象。对2021年度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对象,进行监督检查。
四、名单抽取
对2021年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情况、到期临时占用林地建设项目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情况,按审批数量2%进行抽查。
五、检查内容
(一)用地单位或者个人是否按照行政许可批准的地点、面积、范围、用途、期限等使用林地。
(二)用地单位或者个人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林地情况。
(三)用地单位或者个人临时占用林地建设项目是否到期为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情况。
六、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七、相关要求
(一)请各乡镇积极配合落实县林草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
(二)各检查组要认真填写“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记录表完成监管检查工作,检查结果(包括检查工作情况报告、检查记录表、现场照片等)提交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股备案。
(三)各检查组要将检查结果于2022年11月15日前按规定进行公开,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监督检查对象整改落实。
(四)各检查组要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梳理,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寻找对策、提出后续监管的思路和意见建议。
八、抽查结果处理
抽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抽查结果应在抽查工作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
九、工作要求
(一)选派专业人员。要选派与本次抽查事项相关的业务科室执法人员参与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
(二)严格依法行政。检查中执法人员要持执法证,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抽查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抽查工作中杜绝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谋取利益等情形,不得妨碍被检查对象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