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3-3/20220125-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 | 发布日期 | 2022-01-25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计划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林业工作,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月25日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2022年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计划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提出的“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切实加强行政管理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更加有效地将森林资源保护好、管理好,扎实推进森林昌宁、生态昌宁、美丽昌宁建设,结合实际,特制定昌宁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随机抽查的工作方法和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创新林业监管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增强林业行业市场主体的自觉性,做到执法为民、规范管理、公开透明、阳光执法,营造良好的林业发展环境。
二、抽查工作时间
2022年2月2日至2022年11月30日
三、抽查事项及内容
(一)征占用林地审批使用林地检查:主要对工程招投标项目涉及的2021年审核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情况、到期临时占用林地建设项目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情况,按审批数量20%进行抽查。重点检查:用地单位或者个人是否按照行政许可批准的地点、面积、范围、用途、期限等使用林地,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林地情况,涉及林木采伐的是否依法依规采伐林木。
(二)林木采伐检查:林木采伐检查对2021年乡镇、林场发证采伐的仅占限额林木采伐数量的10%进行抽查。林木采伐检查内容:林木采伐是否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面积、范围、蓄积、树种、方式、强度等凭证采伐,是否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更新造林。
(三)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检查:对全县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持有单位按5%比例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是否按批准的品种范围生产经营、是否按规定亮证经营、是否建立健全苗木生产经营档案、是否存在新品种侵权行为。
(四)林木种苗质量检测检验检查:对全县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持有单位按5%比例进行抽查,抽查5个品种种苗。重点检查:育苗种子(穗条)来源,是否有种子(穗条)标签、种子(穗条)质量检验证、植物检疫证、林木良种销售凭证、购销合同等及苗高及地径是否达到(一、二级苗)标准、是否有苗木生产记录及苗木出圃记录等。
(五)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检查:对全县经审批取得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及木材加工单位,按照随机抽样办法抽取10%的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木材、苗木、竹材、花卉、种子森林植物检疫性病虫害;对全县经审批取得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及木材加工单位,按照随机抽样办法抽取10%的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引进树苗、木材、木制包装的复检。
四、组织形式
检查组人员在执法人员目录库中随机抽取2-3名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
五、工作要求
认真填写“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记录表完成检查工作,检查结果(包括检查工作情况报告、检查记录表、现场照片等)存档备案。要将检查结果按规定进行公开,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监督检查对象整改落实。要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梳理,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寻找对策,提出后续监管的思路和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