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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家庭组合保险解民忧

发布日期:2018-05-03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4月28号,田园镇达仁社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张金华,因房屋烧毁、张金华妻子病故,获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宁支公司的困难群众家庭组合保险、民房保险理赔金共计4万元。这也是我县贫困户投保后获得理赔金的首例,这对张金华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

受灾户张金华家是田园镇达仁社区后箐村民小组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目前,家里有4口人,85岁的张金华带着3个儿子一起生活,全家主要靠务农维持生计。4月25号的一场大火,将他家的房子和屋内财产全部烧毁,二儿子张玉祥面部、手臂、腿部不同程度烧伤。这让原本困难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接到受灾户的电话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宁支公司立即派人到现场勘查、定损,并于火灾后第三天对受灾户进行了现金赔付,张金华领到了4万元理赔款,其中10000元为民房保险赔偿金,28000元为困难群众家庭组合保险中房屋及附属设施、屋内财产赔偿金,2000元为张金华配偶因病身故赔偿金。这切实解决了张金华老人眼下的实际困难,让一家人增添了重建家园的信心。

张金华儿子张明祥说:“我交了100块(困难群众家庭)组合保险,房子受到了火灾后,今天就赔到了那么多钱,感谢各级各部门的关心。”

据了解,2017年,我县按照“政府倡导、市场运作”的工作思路,推进困难群众家庭组合保险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县社会救助体系,织牢织密社会救助保障网络。通过探索商业保险市场化运作模式,转嫁城乡特困家庭、低保重点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等困难群众家庭财产、疾病身故和人身意外事故风险,增强困难群众抗击风险能力和应对人身意外伤害的能力,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保障、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社会管理职能,实现保险机制与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助力全县脱贫攻坚。

据介绍,困难群众家庭组合保险坚持以户(家庭)为保障对象,一张保单保全家的原则,涵盖财产损失、人身意外伤害和疾病身故,每个参保家庭每年需缴纳保费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