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综合执法局开展综合整治行动,助推昌宁县创园工作
国家园林县城是一个城市的品牌和名片,是对一个地区生活、生态和生产环境的综合评价,也是一枚含金量较高的国字“金牌”。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对提高昌宁城镇品位、做优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更是加速推进“最宜人居山水田园城市”建设的重要抓手。当前正值全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关键时期,为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味,积极推进国家园林县城创建,昌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重拳出击,大力开展县城范围内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一是加大宣传重引导,向市民发放《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城区范围内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的通告》,力求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皆可彰显文明。
二是紧抓卫生不放手,责任到区到户到人,清除城市卫生死角,举全县之力,打造干净、整洁、舒适的昌宁印象。
三是严厉打击占道经营、非法粘贴小广告、运输车辆泼洒渣土、车辆违规停放、建筑垃圾乱推乱放等违规行为,树立城市生活新风尚。
四是对全县9个乡镇(田园、湾甸、卡斯、珠街、耇街、大田坝、勐统、更戛、柯街)19家销售点(包括天燃气企业1家、液化石油气储备站1座、液化石油气零售门市部17家)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经营许可的企业或个人坚决取缔,对不符合燃气器具安全标准的销售点责令整改,保障全县人民生产、生活秩序稳定。
我们倡导:广大居民要甘当城市主人,争做创建园林县城的监督者,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礼貌,不随地乱扔垃圾,不破坏绿地植物景观,不随意踩踏草坪,不破坏市政公共设施;保持居室、房前屋后卫生整洁,及时清除垃圾;积极维护单位、社区等区域的整洁卫生,不违章建筑,不随意摆摊,车辆摆放整齐有序。共同维护绿化成果,主动劝阻损害市政设施和绿化的人员及行为,举报城市侵绿、占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