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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3-3-/2022-0302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发布日期 202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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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林草资源管护项目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度林草资源管护项目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林业工作站、局属各林场:

为全面掌握全县林草资源保护状况和效果,保障项目资金效益的发挥和林权所有者、林木管护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林草资源保护和规范补偿资金使用管理,经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各乡镇、林场2021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停伐保护、护林员管理等进行县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县13乡镇、6个林场

二、检查内容

2021年度全县13乡镇、6个林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停伐保护、护林员项目管理和林草资源保护情况。包括:资金使用管理、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护林员使用管理和资源档案建设情况等。

(一)资金使用管理

1.资金到位率:乡级财政拨付到责任单位的资金与县级财政下达资金计划的比率。

2.资金使用合规率: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使用的资金数与年度资金总额的比率。

3.账务处理合规率:按照《会计法》和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的资金数与年度资金总额的比率。

4.补偿兑现率:实际兑现到权益人的资金与应兑付补偿金的比率。

(二)保障体系建设

1.管理机构设置:乡镇、林场设立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能情况。

2.管理人员配备:管理机构定岗定责配置专人负责公益林、天然林、护林员管理工作情况。

3.管理制度建设:乡镇、林场制订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和办法等情况,明确权责、规范管理情况。

4.管理工作经费落实:乡镇、林场安排专项管理经费情况。

(三)项目区管护

1.管护体系建立:乡镇、林场建立统一的管护体系,对项目区资源进行全面管护情况。

2.禁限伐协议(区划界定书或停伐协议)签订:县级人民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与林权权益人签订禁限伐协议(区划界定书或停伐协议)情况。

3.责任合同签订: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与管护责任单位签订的管护责任合同情况。

4.管护基础设施设备配置:乡镇、林场为保障林草资源管护需要而配置管护人员个人使用的设施设备,以及共同使用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情况。

5.管护宣传警示碑牌设立:乡镇、林场合理设置必要的公益林管理宣传、警示碑牌情况。

(四)事务管理

1.日常事务:乡镇、林场日常管理工作和相关管理事务的情况。

2.会议会务:乡镇、林场筹办举办的有关公益林、天然林、护林员管理的会议会务情况。

3.报表报送:乡镇、林场按时准确报送项目管理报表情况。

4.公文处理:乡镇、林场及时准确处理公益林、天然林、护林员管理相关公文函件情况。

5.宣传工作:乡镇、林场开展林草资源保护宣传工作情况。

6.业务培训:乡镇、林场开展对管理人员和管护人员的培训情况。

7.监督检查:乡镇、林场对林草资源保护管理等进行日常和专项监督检查情况。

8.林草资源监测:乡镇、林场及时对年度林草资源状况开展监测的情况。

(五)护林员管理

1.选聘程序的规范性:是否按照公告、申请申报、审核、公示、聘用五个环节进行选聘的情况。

2.管护合同签订:管护责任单位与管护人员是否签订管护合同(协议),明确责、权、利等情况。

3.管护责任落实:管护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包括管护日志、巡山记录以及巡护出勤情况等。

4.日常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对护林员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情况。

5.考核:是否按照规定进行考核的情况。

(六)档案管理

1.档案资料齐全:乡镇、林场档案收集完整、齐全情况。

2.档案管理规范:乡镇、林场档案分类清晰、保管有效、编目合理、检索方便情况。

3.电子化档案管理:乡镇、林场对资源数据、管理资料、办公文档等实行电子档案管理情况。

(七)项目实施效果

1.森林防火:森林火灾受害率是否控制在1‰以下。

2.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是否控制在3‰以下。

3.违法使用林地:项目区内是否存在违法使用、占用林地未查处的情况。

4.毁林开垦:项目区是否存在毁林开垦及对毁林开垦未查处的情况。

5.滥砍盗伐林木:项目区是否存在滥砍盗伐林木及对滥砍盗伐案件未查处情况。

三、检查方式、方法

通过查阅工作台账和会计凭证,走访调查管护责任单位、管护人员和林权权益人,实地检查评估管护成效等方式,对各项考核指标依据标准进行量化评定,满分为100分,80分以下为不合格。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及时限。

四、工作机构

县林业和草原局成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鲁智强局长任组长,董萱、于德强副局长任副组长,穆庆鸿、于刚、杨瑞聪、杨春、杨甜、张春红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股,由穆庆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检查、报告撰写、情况通报等。检查工作成立两个检查小组,具体人员及分工如下:

(一)第一组

组 长:董 萱

成 员:穆庆鸿、杨春、李艳芬、兰贵春

检查单位:更戛乡、勐统镇、温泉镇、翁堵镇、鸡飞镇、卡斯镇、湾甸乡、鸡飞林场、西桂林场

(二)第二组

组 长:于德强

成 员:高正茂、杨军宏、杨 季、杨志云

检查单位:珠街乡、耈街乡、漭水镇、田园镇、大田坝镇、柯街镇、江边林场、西山林场、观音山林场、天堂林场

五、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为2022年3月2日至3月6日,具体到达各乡镇、林场的时间以检查组电话通知为准。

六、检查结果运用

(一)检查工作完成后由县林业和草原局撰写检查结果报告,并向乡镇、林场通报。

(二)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进行及时反馈,并要求按期整改。

(三)对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乡镇、林场,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工作中如发现重大问题,将按程序移送纪检监察部门。

七、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认真整理好项目验收资料及相关档案资料,撰写工作总结、自检自查报告,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

(二)检查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做到廉洁自律。深入实地,认真进行检查,确保工作不走过场,达到以检查促进工作的目的。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县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高正茂。

附件:昌宁县林草资源管护项目检查考核评分表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3月1日

昌宁县林草资源管护项目检查考核评分表

乡镇(林场)

序号

检查内容

分值

扣分说明(不得满分的指标必须说明)

标准分值

结果

得分

1

3

4

14

15

16

17

1

资金使用和管理 14分

资金到位率

3

资金使用合规率

4

财务处理合格率

4

补偿兑现率

3

2

保障体系建设

8分

机构设置

2

人员配备

2

制度建设

2

工作经费

2

3

项目区管护

17分

管护体系

5

禁限伐协议

4

责任合同

2

设施设备

2

管护碑牌

4

4

事务管理 21分

日常事务

4

会议会务

2

报表报送

2

公文处理

2

宣传工作

4

业务培训

2

监督检查

3

林草资源监测

2

5

护林员管理

24分

选聘程序

5

管护合同签订

6

管护责任

5

日常监督管理

4

考核

4

6

档案管理

6分

资料齐全

2

档案规范

2

电子化管理

2

7

实施效果 10分

森林防火

2

病虫害防治

2

违法使用林地

2

毁林开垦

2

滥伐盗伐林木

2

合计

100

注:1、结果列量化指标填数值,非量化指标填有、无、齐全、不齐全等;各种率、分值计算保留2位小数;

2、若无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该项指标不评分,该乡镇、林场的总分为98分

检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