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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三有标准”抓实农村危房改造

发布日期:2019-02-27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昌宁县立足于典型的山区农业贫困县实际,针对部分农村群众住房老、危、旧情况突出,C、D级危房较多的实际,围绕实现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全面实施危房改造和人居环境改善,让群众“住有所居”“住有安居”“住有宜居”。

昌宁县始终把“住房安全有保障”作为最基本的民生需求,用一年时间,不漏一户全面改,实现县域困难群众存量危房“清零”。围绕让群众“住有所居”目标,组建县级专家队伍对全县农村常住人口住房现状进行拉网式排查,锁定目标,并实行“一户一方案”,采取就地、就近重建,加固改造等方式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

围绕让群众“住有安居”的目标,昌宁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领导保障、资金保障、技术保障,统筹抽调工作人员和技术骨干组建办公室,科学指导,规范实施,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

围绕让群众“住有宜居”的要求,昌宁在“住房安全稳固”的基础上,高度重视群众“整洁美观”需求,在危房改造的同时,同步打造宜居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