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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实“去库存”,推动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抓实“去库存”,推动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县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促进住房消费的有关文件精神和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严格执行保山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新政,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严格执行首付比例、贷款利率、免征营业税规定。并通过采取降低和缓缴房地产开发相关费用、严格控制商品房开发用地供应、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发放购房补贴等有效措施,有力促进住房消费。截至6月底,实际销售面积17万平方米,为年度目标的72.3%,县统计匹配销售商品房12.5万平方米,同比增140%,为年度目标任务的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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