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城区保障性住房先租后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四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符合人员名单公示
昌宁县城区保障性住房先租后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第四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
符合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保障性住房先租后售工作的意见》(云建保〔2012〕876号)、《云南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保障性住房先租后售备案审批工作的通知》(云保办〔2013〕5号、《保山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和《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昌办发〔2014〕52号)有关规定,经县城区保障性住房先租后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监察局、住建局、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国土局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查,现将第四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符合人员名单(54户)公示如下,欢迎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自2015年1月29日至2015年2月5日。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县住建局:段春华、杜星群、胡爱萍。
公安局:罗荣华。
县工商局:杨文婷、杨春婷、于维兵、周芸、张胜宗、李国锦、段茂波、杨志宏、陈柏君、朱文杰、杨翠宣、王金章。
田园镇:杨洪艳、郝保芳、李学芹、陈双军、杨翠竹。
湾甸乡:王桂芹、徐兰学、张正洪、兰海燕、杨丽平、陈志清、兰素芹、赵志芬、莫光宏、于永祥、欧阳鲜、王丽萍、杨昌顺、段自艳、李玉峰、焦俊超、朱鹏、任玉玲、瞿志云、李辉、蒋从元。
柯街镇:鲁承民、赵悦杉、杨傑、禹丽芹。
勐统镇:宗蓉、李昌、方乔珍、徐志张、鲁志元、姚文军。
翁堵镇:杨武达、周文超。
对以上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向昌宁县城区保障性住房先租后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举报电话:0875—7130187,0875—7130975 。
昌宁县城区保障性住房先租后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