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城区保障性住房先租后售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昌办发〔2014〕52号)要求,我县于2014年6月27日正式启动城区保障性住房先租后售工作,先后开展了机构组建、搭建班子、业务培训、组织报名等工作。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我县公共租赁住房从7月1日起开始全面受理申请,截至7月11日,共有85家单位上报受理申请公用租赁住房1278户,占可租售总套数的53.9%(其中:租赁1077套,占计划的74.3%、购买201套,占计划的21.8%),保障人口3414人,涉及农转城人员上报受理申请租售169户。分小区情况为:时代佳阳502户,占该小区可租售总户数的54.6%;形象佳阳490户,占该小区可租售总户数的96.1%;金色佳阳241户,占该小区可租售总户数的38.9%;同心苑·田园森林43户,占该小区可租总户数的13.4%(各单位申报情况附后)。到目前为止,各单位仍在组织申报中。
二、工作分析研判
(一)宣传形式单一,范围不够广泛,社会知晓力偏低,现阶段申报以单位团体为主,社会零散人员未能得以及申报;
(二)房源户型结构不尽合理,申请租售多以大户型为主,政策性小户型难租售;
(三)在联合审查程序中,对租售对象的准入条件审查(家庭收入)有很大难度;
(四)报名组织形式为动态报名,符合租售对象难以一次性完成申报和统计;
(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很难确保按时配租,特别时代佳阳小区尤为突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用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方式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将充分利用县电视台等媒体宣传公共租赁住房公告、申报流程等相关政策,使政策深入人心;
(二)进一步加大政策研讨及业务培训力度,探索物业管理以及资产营运机制;
(三)进一步加大公租房建设力度,按时推进配租工作;
(四)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积极推进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五)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将启动相关督查机制,县政府督查室将对各单位宣传申报受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确保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昌宁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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