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 刘志刚
刘志刚,男,汉族,1979年9月生,中共党员,现任昌宁县委常委、副县长,县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
工作分工:
协助县长抓好县人民政府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审计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发展改革(粮食、数据、国防动员、人防)、教育体育、财税、金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资产盘活、防风化债、应急管理、救灾、统计、营商环境、机关事务、外事等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数据局、县国动办、县人防办)、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应急管理局、县统计局、县机关事务局、县国有企业债务化解和投融资委员会办公室。协助县长分管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税务局、国家统计局昌宁调查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昌宁监管支局、金融保险驻昌单位,县人武部、县消防救援局、县森林消防中队和驻昌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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