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01526403-3/20221110-00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11-10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绿美产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昌宁县绿美产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意义。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为根本目标,以规模化、专业化、绿色化、组织化、市场化、特色化、品牌化、机械化发展为路径,坚持生态优先、合理利用、绿色发展,瞄准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强化政策支持,加快全县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实施方案》主要目标。到2024年,全县绿美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质量效益明显提升,优质林草产品供给能力持续增强,规模化、专业化、绿色化、组织化、市场化、特色化、品牌化、机械化水平显著提高,绿美产业综合产值达55.1亿元以上,年均增速保持在6%以上。

二、《实施方案》主要任务

(一)做强木本油料产业。把昌宁县木本油料产业的资源优势、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发展优势,努力推动木本油料产业从“大”到“强”的转变。到2024年,全县木本油料基地面积稳定在203万亩,综合产值达23.6亿元以上,年均增速保持在8%以上。

(二)做优林下经济产业。紧紧围绕“以林为主、多业并举”的发展思路,采取“规划引领,政策扶持,宣传发动”等措施,不断优化基地布局,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到2024年,全县林下经济利用林地面积达80万亩,其中:林下种植10万亩;林下养殖30万亩;林产品采集加工35万亩;森林景观利用5万亩,综合产值达8亿元以上,年均增速保持在10%以上。

(三)做精林草种苗产业。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转型升级为主线,大力推进现有基地提升、龙头企业培育、科技成果推广、特色品牌打造、产品质量保障、市场拓展维护6大任务。到2024年,全县林草种苗生产经营单位达130户以上,常年在圃苗木数量达5000万株以上,培育乡土树种苗木50万株以上,苗木价值达5亿元以上。

(四)强化科技推广体系建设。整合扶持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营建一批科技含量高、成效明显、群众认可的林草科技示范样板,让群众直观感受到科技的效果和效益,从而主动应用林草实用新技术。2022-2024年,县级打造各类千亩以上产业示范基地7个以上;每个乡镇要建立2个百亩以上乡(镇)级示范样板,每个村要建立1个50亩以上示范点。每个乡镇建立林草技术辅导员队伍10人以上。

(五)加快培育林草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培育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专业大户等林草产业市场经营主体。到2024年,全县涉林企业数量达768户,专业合作社数量达217户。

(六)健全林草产业市场体系。根据全市绿美产业布局规划,加快推进昌宁县核桃产业园建设,畅通产销流通渠道。以引进培育龙头企业为重点,认真组织涉林企业参加产品展销、主题推介、品牌推广等展销对接活动,扩大产品市场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