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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3-3/20230919-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9-19
文号 昌林草政发〔2023〕28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诚信建设“六进”活动和云南省信用条例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林业工作站、局属各单位:

现将《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诚信建设“六进”活动和云南省信用条例宣传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诚信建设“六进”活动和《云南省信用条例》宣传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社会公众信用意识和信用理念,营造讲诚信、重承诺、遵道德、守法纪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开展“诚信万里行”主题活动的安排部署和昌宁县文明县城建设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诚信建设“六进”活动和《云南省信用条例》宣传活动,结合全县林草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昌宁县文明县城建设工作,弘扬中华民族积极向善、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精神,切实增强全社会诚信意识,使“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观念深入人心,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营商环境和推进《云南省信用条例》规定的宣传和贯彻落实。

二、活动时间

2023年9月19日——12月10日

三、重点宣传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宣传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

四、活动安排

(一)深入开展“六进”活动和《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活动。局属各单位、各乡镇林业工作站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辖区所在地木材经营加工厂(木制品家具店)、林木种苗苗圃地、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采石采砂采矿厂、学校、本单位挂钩联系村等有关领域,开展诚信建设“进单位、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医院、进商场”宣传活动和《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活动。

(二)签订一份涉林企业信用承诺书。各乡镇林业工作站、各林场要对辖区内的涉林企业(木材经营加工厂、木制品家具店、林木种苗苗圃地、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采石采砂采矿厂等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涉林企业)以签订一份《社会法人自主申报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开展一次社会法人自主申报信用承诺活动。依法提高涉林企业遵纪守法意识,诚信经营各类涉林经营活动,自觉配合林草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信用承诺书中自主申报信息数据:资质证照信息、合同履约信息、信用承诺信息应进行勾选,并对有关事项进行承诺,由企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意将此承诺书在信用中国(云南保山)网站公示。各单位要将签订后的《社会法人自主申报信用承诺书》提交局行政审批股于亚雷同志进行信用信息归集。

五、活动形式

充分利用电子屏、宣传栏、活动室、户外广告栏、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载体,拓展微信、微视频、手机APP 等新媒体普法渠道,播放诚信建设公益广告、张贴诚信标语、发放诚信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信用知识和《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六进”活动和《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活动是全县文明县城建设工作任务之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诚信建设的重要意义,将诚信建设纳入日常工作中,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好各项活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二)积极主动,做好活动宣传。各单位要充分运用本部门的宣传平台对开展的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及时主动向县级媒体供稿,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切实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求真务实,确保活动效果。各单位要根据地域、行业特点,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新媒介等宣传活动方式进行诚信成果活化宣传,增强宣传活动的感染力,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的浓厚氛围。“六进”活动和《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活动由各单位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自行开展,每月18日前至少向局政策法规股报送1条活动信息和相关图片。联系人:杨玲。

附件:1.社会法人自主申报信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