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3-3/20221110-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11-10 |
文号 | 昌林草政发〔2022〕43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昌宁县绿美产业三年行动实施方(2022-2024年)》的通知
各乡镇林业工作站,局属各单位:
《昌宁县绿美产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经过征求意见和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昌宁县绿美产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2-2024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着力培育绿美产业,根据《昌宁县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昌办发〔2022〕151号)要求,结合昌宁林草产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为根本目标,以规模化、专业化、绿色化、组织化、市场化、特色化、品牌化、机械化发展为路径,坚持生态优先、合理利用、绿色发展,瞄准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强化政策支持,加快全县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正确处理资源保护、培育与利用的关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科学挖掘林草资源潜力,坚持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的绿色发展道路。
(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立足林草资源禀赋,进一步发挥昌宁生态资源优势,突出林草产品生态名片,提升高品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三)创新驱动,集约高效。优化林草产业基地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加快科技创新和机制创新,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推动林草产业发展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从分散经营向集聚经营转变。
(四)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培育壮大市场经营主体,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提高林草产品市场占有率,促进林草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主要目标及工作重点
(一)主要目标。到2024年,全县绿美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质量效益明显提升,优质林草产品供给能力持续增强,规模化、专业化、绿色化、组织化、市场化、特色化、品牌化、机械化水平显著提高,绿美产业综合产值达55.1亿元以上,年均增速保持在6%以上。
(二)工作重点。巩固和提升核桃、澳洲坚果、油茶等特色经济林产业;科学有序发展以林下中药材、林菌、林菜为主的林下仿野生种植,以林禽、林畜及林蜂为主的林下生态养殖,以野生菌、竹笋为主的林产品采集加工,培育特色鲜明、效益显著、环境友好、带动力强的林下经济产业;建立以国有林场为主,社会苗圃为支撑的苗木培育基地,加大乡土树种草种采种生产、种苗繁育基地和苗圃基地建设力度,发展壮大花卉苗木产业。
四、主要建设任务
(一)做强木本油料产业。结合国家、省最新投资政策,积极争取上级对产业基地提质增效、产品初加工机械一体化生产、经营主体产品收储贷款贴息、冷链仓储等环节项目扶持。2022-2024年,每年组织实施核桃、澳洲坚果、油茶等木本油料提质增效示范基地建设1万亩以上;建设坚果初加工机械一体化生产线5条以上;扶持经营主体产品收储贷款贴息资金30万元以上;建设产品保鲜库2000立方米以上;开展绿美产业农村实用技术培训5期500人次以上。鼓励经营主体积极开展绿美产业有机认证、品牌创建、生产标准制定等工作,按照保山市打造绿色食品牌财政奖补政策规定兑现补助。通过加大财政资金的扶持,撬动社会资本对木本油料的投入,从源头上保障“第一车间”的产品质量和供给能力,把昌宁县木本油料产业的资源优势、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发展优势,努力推动木本油料产业从“大”到“强”的转变。到2024年,全县木本油料基地面积稳定在203万亩,综合产值达23.6亿元以上,年均增速保持在8%以上。
(二)做优林下经济产业。紧紧围绕“以林为主、多业并举”的发展思路,采取“规划引领,政策扶持,宣传发动”等措施,不断优化基地布局,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在县域东部和东北部以发展林菌、林菜为重点,县域中部以发展林药为重点,县域西部和西南部以发展林禽、林畜、林蜂等林下养殖为重点,以建设林下食用菌基地、林下中药材基地、林下养殖基地为突破口,突出林下经济多方得利,多重效益的产业优势,通过机制创新、多种模式发展,做优林下经济产业。进一步发挥各类自然保护地、古村落民居、民俗风情、名人古迹、古树名木、乡村绿道等人文和自然景观资源,大力发展森林观光、林果采摘、森林康养、森林人家、乡村民宿等乡村旅游休闲观光新业态,努力推动林下经济产业从“特”到“优”的转变。到2024年,全县林下经济利用林地面积达80万亩,其中:林下种植10万亩;林下养殖30万亩;林产品采集加工35万亩;森林景观利用5万亩,综合产值达8亿元以上,年均增速保持在10%以上。
(三)做精林草种苗产业。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转型升级为主线,大力推进现有基地提升、龙头企业培育、科技成果推广、特色品牌打造、产品质量保障、市场拓展维护6大任务,积极倡导和推进观赏苗木乡土化,改变传统“大而全”“小而全”的生产经营方式,逐渐转向专类苗圃、特色苗圃、中高端苗圃建设,推进苗旅融合和林苗一体化发展,延伸绿化美化产业链,发展具有昌宁特色的苗木产业,努力推动苗木产业从“强”到“精”的转变。到2024年,全县林草种苗生产经营单位达130户以上,常年在圃苗木数量达5000万株以上,培育乡土树种苗木50万株以上,苗木价值达5亿元以上。
(四)强化科技推广体系建设。整合扶持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营建一批科技含量高、成效明显、群众认可的林草科技示范样板,让群众直观感受到科技的效果和效益,从而主动应用林草实用新技术。2022-2024年,县级打造各类千亩以上产业示范基地7个以上;每个乡镇要建立2个百亩以上乡(镇)级示范样板,每个村要建立1个50亩以上示范点。充分利用公益林管护人员、天然林管护人员、生态护林员政策,从护林员中遴选一批懂技术、责任心强的行家里手、专业大户,组建一支身兼两职的林草技术辅导员队伍,配套完善绩效考核奖励机制,在开展好巡山护林本职工作的同时,兼职林草产业发展技术服务工作,为当地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技术跟踪服务,打造一支扎根一线、服务群众的“土专家”团队。每个乡镇建立林草技术辅导员队伍10人以上。
(五)加快培育林草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培育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专业大户等林草产业市场经营主体,将经营主体扶持与联农带农效果紧密挂钩,大力推行“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产业园区+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经营模式,建立完善企业绑合作社、合作社绑农户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深入贯彻落实昌宁县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着力引进规模大、实力强的企业来保发展绿美产业,促进乡村振兴。到2024年,全县涉林企业数量达768户,专业合作社数量达217户。
(六)健全林草产业市场体系。根据全市绿美产业布局规划,加快推进昌宁县核桃产业园建设,畅通产销流通渠道。以引进培育龙头企业为重点,大力推进林草产业机械化、现代化,推进电子商务,培育产业电商新业态,加大产品宣传推介工作力度,认真组织涉林企业参加产品展销、主题推介、品牌推广等展销对接活动,扩大产品市场影响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昌宁县绿美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绿美产业发展重大事项,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和草原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绿美产业与昌宁县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计划有效衔接,统一安排绿美产业发展重大事项。各成员单位、各乡镇结合各自职能职责,研究落实支持绿美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形成推进合力。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相关扶持政策,支持推动绿美产业基地建设、加工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完善、市场体系建设、产品宣传推介的创新发展,实现绿美产业提质增效。
(三)创新金融服务。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绿美产业相关的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对绿美产业的投资力度,对符合政策条件的绿美产业项目,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和税费优惠等相关政策。
(四)落实用地配套政策。支持绿美产业项目依法使用林地,优先保障项目使用林地定额,为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提供快捷优质服务。依法保障商品林经营者自主经营权益,在不破坏生态的前提下,可以采取集约化经营措施,合理利用森林、林木、林地,提高商品林经济效益。发展绿美产业的经营主体在林地内修筑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须按审批权限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草主管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