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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51C-/2018-1030018 发布机构 昌宁县大田坝镇
公开目录 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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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坝镇湾岗村吹打洼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产业发展规划和就业计划实施方案

为加快大田坝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程,切实加快我镇扶贫开发力度,推进农、畜产业发展步伐,最大发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效益,从根本上帮助搬迁户改善生存和发展条件,确保易地搬迁户如期实现精准脱贫目标,结合大田坝镇实际,特编制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农业,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广农业科技,巩固提升茶业、核桃、甘蔗、畜牧、烟草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壮大蚕桑、中草药、果蔬等新兴产业,增强易地扶贫搬迁区域“造血”功能,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留得住、能致富、可发展。

二、目标任务

到2018年,通过推进产业培育和转移就业,把大田坝镇7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成“一村一品”的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新村,保障搬迁区农业产业持续稳定发展,使农业产业成为搬迁户主要收入来源,努力把搬迁新村建成产业发展、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与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同步建成小康社会。

三、编制依据

1.《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

2.《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

3.《滇西边境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年)》;

4.《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安置点产业发展和就业扶持等工作的通知》(云易地协调办〔2016〕4号)文件;

5.《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细化集中安置点产业发展规划和就业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云易地协调办〔2016〕5号)文件;

6.《保山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产业发展规划和就业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保易地协调办〔2016〕4号)文件;

7.《中共昌宁县委 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举全县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意见》(昌发〔2015〕24号)文件;

8.《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产业发展规划和就业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昌易地办发〔2016〕12号)文件;

9.相关行业技术规范。

四、安置点基本情况

湾岗村吹打洼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位于大田坝镇湾岗村南部,距村委会5.6公里,地理坐标为东经99°32′39″,北纬24°54′78″,平均海拔2100米,年平均气温14℃左右,气候适宜,周边森林覆盖率高,比较适合种植林下中草药及发展畜牧业。大田坝镇湾岗村吹打洼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计划安置41户190人,其中建档立卡29户137人,同步搬迁12户53人。该安置点于2016年10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18年6月全部竣工。项目点计划通过实施产业扶贫,依托现有资源优势,充分利用当地立体气候明显的有利条件,进一步通过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产业,真正实现搬迁群众“搬得出、留得住、能致富、可发展”总体目标实现。

五、项目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必要性

一是产业发展单一。湾岗村地处温凉山区,产业以烤烟、茶叶、核桃、畜牧业等传统产业为主,经营粗放,产业化水平低,未形成大规模产能,加之受市场大环境影响,农特产品价格长期处于偏低价位,产业附加值较低,群众增收缓慢,自我发展能力弱。

二是群众发展愿望强烈。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后,搬迁群众大多离开生存多年故土,家中旧房屋复垦,仅靠余量土地种植少量产业,维持生计较为困难。

(二)可行性

一是有一定群众基础。实施产业扶贫以促进搬迁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为目的,项目的实施,对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具有重要意义,合民心,顺民意,必将得到广大农民的支持。群众积极性高,产业实施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是有扶贫政策扶持。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的出台,为产业扶贫提供了政策机遇。《中国农村扶贫纲要(2011至2020 年)》明确提出要逐步增加投入,加大扶贫产业开发力度,将连片特困区确定为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主战场,此举为我镇开展扶贫开发工作带来了难得机遇。

三是有丰富项目实施经验。我镇通过项目前期的精心准备、宣传发动等方式,搬迁群众积极支持,踊跃报名发展特色产业,项目实施已经具备良好条件。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筹措

(一)项目名称:大田坝镇湾岗村吹打洼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就业计划

(二)项目主管部门: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三)项目实施单位:昌宁县大田坝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大田坝镇湾岗村

(五)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和规模:

1.特色产业

项目计划种植红豆杉52亩,受益25户116人;养殖LY能繁母猪17头,受益17户79人;养殖西本杂母牛41头,受益41户190人。

2.就业计划

开展就业创业培训1期190人次,劳务输出9人。

(六)资金筹措:项目计划总投资31.65万元,其中申请上级补助资金31.65万元。计划种植红豆杉52亩,投资2.6万元,全部为申请扶贫专项资金;养殖LY能繁母猪17头,投资2.55万元全部为申请扶贫专项资金;养殖西本杂母牛41头,投资24.6万元,全部为申请扶贫专项资金;就业创业培训190人,投资1.9万元,全部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七)项目建设期限: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即 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

七、项目管理

(一)乡级管理组织

成立了大田坝镇易地搬迁产业扶贫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项目领导担任副组长,镇扶贫开发办公室、项目办、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项目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处理全镇易地搬迁产业建设协调,确保产业项目顺利实施。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下设:(1)办公室:负责编制实施方案,处理日常事务及资料归档收集;(2)产业技术管理组:负责产业实施管理及监督,把好质量关;(3)财务管理组: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同时,成立由镇纪检和项目村监督委员会、联建委员会、村民代表组成的项目实施监督小组,负责对项目的计划、采购进度、资金管理使用、种禽、苗木质量等进行监督。

(二)村级管理组织

项目区村委会分别成立由挂村领导任组长,村党总支书记任副组长,扶贫工作队员、大学生村官、项目村党小组组长、村民小组组长为成员的产业扶持建设领导小组。严格实行挂村领导负总责,村委会主要领导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负责,将易地搬迁扶贫产业发展建设目标责任细化分解到村、到组、到户、到人,逐级层层抓落实,齐心协力组织实施好扶贫产业发展建设项目。

(三)项目责任制

乡、村两级明确职责,加强组织领导,为特色产业扶持建设提供组织保障。镇人民政府为项目建设主体,对项目是否严格按照下达计划组织实施负主体责任;项目村为项目实施具体单位,对扶持户贫困情况是否精准、产业落实亩积是否落实等情况负主要责任;镇项目办、林业站、农业中心为项目建设主要技术业务指导部门,对项目推进不力、监管不到位、技术指导不到位负直接责任;镇财政所为项目资金管理单位,在项目推进过程中,造成扶贫资金被挪用、截留、滞留等现象的,应付直接责任。

八、实施方式

(一)采购及供应

镇人民政府按照《昌宁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昌政办发〔2013〕111号)文件要求,严把物资质量关。所采购种苗,按规定通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集中采购,并分户发放,镇、村两级认真做好发放物资造册登记工作,并进行公示公告,严格接受上级监督和群众监督。

(二)培训方式

由镇项目办牵头,镇林业、农业中心,镇畜牧站为主,定期对涉及种、养殖业做好相关培训,让农户对此充分了解,以实现产业效益最大化。

九、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3﹞251号)文件要求执行,资金拨付时,由供货单位根据进度提出拨款申请,项目办根据进度及质量情况签署意见,项目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签署拨款意见,再经法人签字后办理拨款手续。上级补助资金由财政所统一管理,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3﹞251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实行乡级财政报账制、拨款审批制、资金使用公告公示制、财务决算制、专项审计制,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最大投资效益。

十、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通过发展红豆杉产业,农户收入明显增加。3年后,按照每亩红豆杉年产值160公斤,市场价每公斤7元,则当年毛收入1120元,去除农户成本,农户每年每户增加收入1000元左右。通过发展LY能繁母猪产业,农户收入明显增加。按照猪价每斤7元计算,每户投产1头母猪,每年产仔10头左右,1年后每头猪毛收入在1800元,去除成本,农户每年增加收入5000元左右。通过发展西本杂母牛,每户年产肉牛1至2头,去除成本,农户每年也能增加收入5000元左右。

(二)社会效益

通过发展特色产业,解决搬迁群众收入问题及就业问题,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增强社会稳定性。项目的实施,是惠民政策的落实、是德政之举,它充分证明了我国扶贫政策的优越性,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贫困农户的关怀,它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三)生态效益

通过特色种、养植产业,实现群众增收,在技术能力得到提高的同时,有效减少了人为对自然资源的掠夺和破坏程度,防止了水土流失,绿化山林,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