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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51C/20231017-00008 发布机构 昌宁县大田坝镇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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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

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完成林业基金征收,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落实,林权管理工作,公益林管护人员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得到遏制,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实行专职测报,重点做好监测工作同时努力向社会提供林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服务;收集和发布林权流转供求信息、林权市场参考价格、交易行情等相关信息,做好林权档案管理工作,为林农和经营者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为政府、林农、林企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交流的桥梁。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森林草原防火责任感。进入防火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大田坝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按照“谋划在前,布局在先”工作要求,将其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一是按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防火指挥所领导成员。坚持做到“镇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员单位分片抓、林业中心直接抓”的工作运行机制,齐心协力履行好职责。二是狠抓火源管理,做到思想上高度警惕,安排上周密细致,行动上雷厉风行,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宣传防范工作,营造良好的防火氛围。三是镇上设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所,组建了应急分队和义务扑火队,并对他们进行安全扑救火灾培训,使他们成为招之则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扑救队伍

深入持久地开展森林草原火宣传教育工作。对森林草原火工作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在全镇各村社区)、村民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开展护林防火宣传活动,认真贯彻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明确责任人,政府与村,村与组层层签订责任书、全镇农户签订承诺书,将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进一步明确了职责、任务,指挥所成员实行分片包村,制定护林防火村规民约,把责任落实到户。在宣传活动中,我镇报送防火信息4篇,粘贴临时性宣传标语312条、翻新永久宣传碑7块、悬挂横幅7条,召开森林草原防火会议86次、出动宣传车70台次,编辑转发短信234条,中小学生上森林草原防火知识教育课504课时、书写作文870篇、墙报宣传63期、发放《公开信》1247封,发放宣传单4500份、发放悬挂五彩旗40面、发放《昌宁县2021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宣传手册》5500册、发放粘贴(省县)《命139份、发放粘贴(省县)《通告》139,制作发放防火记录7套,发放防火宣传提袋1000个,宣传围腰400个,宣传面达98%以上,真正做到防火意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在预防工作中,镇人民政府与各村(社区)委员会责任状6份,与成员单位签订责任书8份,各村(社区)委员会与各村民小组签订责任书140份,与涉林单位签订责任书4份。村民小组与农户签订责任书5228份,各村(社区)民委员会与“五种人”监护人签订责任书135份,与林区住户签订责任书180份。林业站与护林员签订责任书78份。

镇机关镇直单位签订承诺书59份,与村(社区)签订承诺书6份,各村(社区)民委员会与各村民小组签订承诺书135份,村民小组长与农户签订承诺书5228份,与两所中学签订承诺书109份,与五所小学签订承诺书130份,与护林员签订承诺书78份,与周边镇、林区签订联防协议2份,村与村签订联防协议6份,形成包围式防范。签订联防协议3份,成立森林草原防火督查组220人,到村(社区)、学校督促检查5次,成立应急分队、义务扑火队7193人,对护林员进行岗位培训4109人,设立固定防火检查站1170人,巡山护林6916次,入山登记6906人,收缴火种108个,登记“五种人”135人,并落实监护人135,收缴火灾保险12441.78元。

制定严格的火源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用火管理制度。进入防火期,针对我镇生产性用火多的特点,制定《大田坝镇20212022年野外火源管理办法》、《大田坝镇2022重点火险区防控方案》,林区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申报审批制度。防火戒严期,林区实行用火戒严管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加强火源管理:一是加强对学生和小孩的教育管理二是对“五种人”实行造册登记,统一落实监护人三是执行严惩第一把火,严禁火种入山。

制定了森林草原火应急处置办法。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同时要求各村制定适合本村的扑火处置办法,建立健全义务扑火队伍,并做到组织、任务、措施三落实。

严格值带班制度,确保政令畅通。进入防火期后,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所办公室和各村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做到随叫随到,坚守岗位,工作尽职尽责,保证政令畅通,发生火情能够得到迅速及时处理。

强化内业管理。内业管理是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的基础。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是森林草原防火内业管理的准则,是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最基础工作,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内业管理工作,要求从事防火内业管理工作的人员要有高度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及防火知识学习,精通业务,不断提高自身政策、业务素质,按照上级统一的标准要求,及时准确的填报各种数据。

2.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大田坝镇目前已完成、村(社区)两级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级方案中为今后林长制工作指明了工作目标,确定了主要任务,构建了组织体系,明确了保障措施,确保全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明确了镇级林长、督察,为7级林长划定了责任区,压实了管护责任明确镇人大主席为总督察,镇纪委书记为副总督察,负责林长制推行工作中全过程的监督检查。6个村(社区)全部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村级林长、专管员、网格员(护林员)划定了管护责任区,确保所有林地(草地、湿地)都明确责任人、有人管理,实现管理全覆盖,不留空白。

制定了《大田坝镇林长制六项制度》、《大田坝镇落实林长制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大田坝镇2022年度镇级林长巡林工作方案》、《大田坝镇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长两员”巡林有关工作的通知》等制度。大田坝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推进会召开5次,全面安排部署了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

完成了总林长巡林2次,镇级、村(社区)林长、专管员、网格员(护林员)巡林正在进行中,完成总林长信息宣传上报1次。

完成县级总林长公示牌制作安装1块,村(社区)林长公示牌6块。

3.资源管理工作

监测图斑工作。2022年即时图斑21个,按时完成外业现场勘验检查,内业数据收集上报,案件查处等各项工作;20132021年违法图斑植被恢复调查核实完成64个。

林政案件。受理项目施工、非法侵占林地、滥伐林木等林政案件2起,案件调查已结束。

资源保护。实施公益林69766亩,发放补助资金697660元。其中,国家级公益林49679亩,发放补助资金496790元,省级公益林20087亩,发放补助资金200870元,实施天然林停发保护115000亩,发放补助资金1150000元。完成野生动物肇事赔偿外业勘查35起,申请保险公司赔付金额52560已上报主管部门。

4.林木采伐工作

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坚持木材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和伐前设计、伐中检查、伐后验收等制度和更好完成大田坝镇2022年采伐任务,制定了《大田坝镇林木采伐实施方案》,2022年计划在文沧村、大田坝社区、华严村三个村(社区)实施林木采伐1500立方米,现已完成454.3立方米,未完成1045.7立方米于20221210日前全面完成。

5.群众来信来访和林地纠纷

年来,林业中心以生态建设为主线,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理念,积极解决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共解决涉林纠纷4,有效化解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了林区社会稳定。

6.造林绿化空间调查工作

20224月份县级下发大田坝镇造林绿化空间调查图斑698个,截止目前图斑外业核实已全部完成,电脑端核实已完成,初步成果已提交。其中适宜造林绿化图斑63个图斑,面积大约500多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内设机构,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690,697.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0,697.3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22,202.57元,增长33.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22,202.57元,增长33.28%;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变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690,697.32元。其中:基本支出447,204.82,占总支出的26.45%项目支出1,243,492.50,占总支出的73.5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05,272.57元,增长31.5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7,467.43元,下降9.6%;项目支出增加452,740元,增长57.25%;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7,204.8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31,799.00元,占基本支出的96.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405.82元,占基本支出的3.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43,492.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天然林、公益林管护人员和生态护林员的劳务费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0,697.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405,272.57元,增长31.53%主要原因为增加天然林、公益林、生态林等管护人员专项资金。

(二)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50,07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28%主要用于生态护林员的劳务费补助;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840,618.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72%要用于天然林、公益林管护人员的劳务费补助;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67,499.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7,499.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67,499.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7,499.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年初无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利用林业专项项目资金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4,308.45元,增长2,015.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4,308.45元,增长2,015.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是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年初无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利用林业专项项目资金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政府部门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882,977.25元,其中,流动资产238,559.28元,固定资产644,417.9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34.75元,其中固定资产较上年无变化。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9.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