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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51C-/2022-1116004 发布机构 昌宁县大田坝镇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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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大田坝镇财政所关于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

昌宁县大田坝镇财政所关于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

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部门决算管理办法》和《云南省省本级部门决算批复办法》及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部门2021年度决算。

一、2021年度部门收支决算数

(一)核定你部门2021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29019.22元,本年收入1268494.75元,本年支出1285424.75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元,结余分配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089.22元。

(二)核定你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29019.22元,本年收入1268494.75元,本年支出1285424.75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089.22元。

(三)核定你部门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元,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四)核定你部门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元,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二、决算分析评价和审核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一)你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99.28%,人员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为-21.19%,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为-48.15%,差异率较大。请你部门认真分析差异原因,坚决落实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将依法依规取得的财政拨款和非财政拨款等所有收入和支出编入部门预算,对预算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

(二)你部门2021年人员经费预算执行差异率为-2.45%,差异率较大。请你部门认真分析差异原因,按照预算管理要求,硬化预算约束力,严格预算执行,切实提高预算执行准确性。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工作。

(三)你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率为0.93%,财政拨款结转上下年变动率为-94.62%,比率较大。请你部门认真分析结转结余原因,按照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要求,制定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控制结转结余资金规模。

三、对部门决算工作的要求

(一)做好对所属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批复工作

根据《预算法》第八十条“各部门应当在接到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本部门决算后十五日内向所属单位批复决算”的规定,有下属预算单位的主管部门应于2022年10月28日前完成对所属预算单位的决算批复。财政对部门、部门对下属单位的决算批复工作通过保山市部门决算业务管理平台“全部分类”-“报表编制”-“部门决算批复”功能操作。

(二)做好部门决算公开工作

1.自行公开

根据《预算法》第十四条“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做出说明”的规定,县本级各部门应于10月28日前主动公开部门决算,并于10月28日前集中公开全部下属单位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部门决算公开内容、公开方式、涉密事项管理、保障措施等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云南省财政厅印发的《云南省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预决算公开工作补充实施细则》和保山市财政局印发的《保山市预算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执行。

2.集中公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决算信息公开规范的通知》(云财库〔2019〕28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部门决算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库〔2021〕20号)规定,县本级将在昌宁县财政局门户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汇总公开部门决算,请各部门于2022年10月28日前,各单位于2022年10月28日前,将经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审批的《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文档》《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上报到县财政局归口股室后统一集中发布。

3.涉密单位公开事宜

涉密单位公开事宜按《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财政预决算公开保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财监〔2017〕87号)规定,在法定公开时限到期前履行不予公开报批手续。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2.收入决算批复表

3.支出决算批复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9.部门决算量化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