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51C-/2022-1028007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大田坝镇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2-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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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完成林业基金征收,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落实,林权管理工作,公益林管护人员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得到遏制,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实行专职测报,重点做好监测工作同时努力向社会提供林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服务;收集和发布林权流转供求信息、林权市场参考价格、交易行情等相关信息,做好林权档案管理工作,为林农和经营者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为政府、林农、林企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交流的桥梁。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造林绿化工作
林业服务中心精心组织,实行技术人员分片负责制,对大田坝镇各造林项目实行跟踪督查,严格按规划设计操作,严把造林质量关,切实提高造林质量,使大田坝镇各项目造林成活率达95%以上,保存率达85%以上,完成保环督转《2021.12号D2YN202104120007》问题,进行植被恢复造林,恢复面积24亩,种植澳洲坚果2500株;完成退耕还林补植补造500亩,四旁义务植树5万株。
2.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进入防火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大田坝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按照“谋划在前,布局在先”工作要求,将其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按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防火指挥所领导成员。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即镇长、村主任负责制,各村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做到奖惩分明。镇上设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所,组建了义务扑火队和应急分队。
深入持久地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在宣传活动中,我镇报送防火信息4篇,粘贴临时性宣传标语300条、翻新永久宣传碑9块、悬挂横幅7条,召开森林草原防火会议74场次、出动宣传车44台次,编辑转发短信145条,中小学生上森林草原防火知识教育课268课时、书写作文1340篇、墙报宣传103期、发放《公开信》1970封、发放作业本380本,发放宣传单6000份、发放悬挂五彩旗25面、发放《昌宁县2021年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宣传手册》5500册、发放粘贴(省、市、县)《命令》330份、发放粘贴(省、市、县)《通告》380份,制作发放防火内业记录本7套,制作发放防火宣传提袋1500个,宣传面达98%以上,真正做到防火意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在预防工作中,签订责任状(书)6384份,签订承诺书6141 份,签订联防协议8份,成立森林草原防火督查组2支20人,到村(社区)、学校督促检查5次,成立应急分队、义务扑火队7支283人,对护林员进行岗位培训2期156人,设立固定防火检查站10个44人,巡山护林4900次,入山登记5617人,收缴火种122个,登记“五种人”140人,并落实监护人140人,发动群众缴纳火灾保险12441.78元。
3.制定严格的火源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用火管理制度
进入防火期,针对我镇生产性用火多的特点,制定《大田坝镇2020-2021年野外火源管理办法》、《重点火险区防控方案》林区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申报审批制度。防火戒严期,林区实行用火戒严管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违反用火的坚决追究责任共查处违规用火18起,收缴罚没收入5200元。加强对火源管理:一是加强对学生和小孩的教育管理;二是对“五种人”实行造册登记,统一落实监护人;三是执行严惩第一把火,严禁火种入山。
4.制定了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处置办法。
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同时要求各村制定适合本村的扑火处置办法,建立健全义务扑火队伍,并做到组织、任务、措施三落实。
5.严格值带班制度,确保政令畅通。
进入防火期后,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所办公室和各村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做到随叫随到,坚守岗位,工作尽职尽责,保证政令畅通,发生火情能够得到迅速及时处理。
3.资源管理工作
结合国家、省、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违法图斑84个60.7101公顷,核实细斑139个;即时图斑11个29.9亩。完成违法图斑植被恢复造林70亩。
受理林政案件4起,案件调查已结束,正在上报审批中。
实施公益林69766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49679亩,省级公益林20087亩,天然林停发115000亩。
完成野生动物肇事赔偿26起31805.44元。
4.限额采伐: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坚持木材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和伐前设计、伐中检查、伐后验收等制度。共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16份,发证采伐量2465.2立方米,发证出材量1500立方米。
5.群众来信来访和林地纠纷
一年来,林业中心以生态建设为主线,始终坚持“生态优先” 理念,积极解决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共解决涉林纠纷5起,有效化解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了林区社会稳定。
按照林业局要求,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在森林公安的配合下,对辖区群众来信来访的林业纠纷,违法案件,进行了大调处、大查处。在林地纠纷调处中,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化解矛盾,在林政案件查处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实际行动取得人民群众信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268494.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8494.7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与上年1167534.00元对比增加100960.75元,增加8.65%。主要原因为增加生态护林员项目补助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1285424.75元。其中:基本支出494672.25元,占总支出的38.48%;项目支出790752.50元,占总支出的61.5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与上年1224520.70元对比增加60904.05元,增加4.97%。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4672.25元。与上年501934.00元对比减少7261.75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1220.93元,占基本支出的97.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451.32元,占基本支出的2.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90752.50元。与上年722586.70元对比增加68165.80元。主要用于生态护林员劳务费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5424.7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1224520.70元对比增加60904.05元,主要原因为增加生态护林员专项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4672.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4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服务支出;
2.节能环保(类)支出65081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63%。主要用于生态护林员工资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139937.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9%。主要用于生态护林员工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3190.55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90.55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6949.45元,下降68.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949.45元,下降68.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控制支出,保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逐年递减。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90.55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90.5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190.5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林业中心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资产总额881442.50元,其中,流动资产237024.53元,固定资产644417.9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029.7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2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出租房屋0平方米。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881442.5 | 237024.53 | 644417.97 | 344278 | 177000 | 123139.97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