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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51C-/2022-1028006 发布机构 昌宁县大田坝镇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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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大田坝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昌宁县大田坝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大田坝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大田坝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部署,编制全镇农业产业发展战略和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研究拟定具体农业生产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承办农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是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之年,在此契机下,大田坝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在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带领下,坚持以发展为主线,农民增收为核心,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2021年中央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与时俱进,平稳发展,全镇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呈现出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1.油粮作物基础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油粮作物是我镇的传统产业、基础产业,是稳民心、保安定的重要产业。2021年,大田坝镇以稳定油粮播种面积为重点,以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为核心,依靠科技,提高粮食生产水平,完成了上级农业部门年初下达的油粮目标任务。2021年共种植粮食42720亩,实现年总产量16761.5吨。其中,水稻10010亩,6448吨;玉米11534亩,6031吨;冬小麦4010亩,780吨;大麦6016亩,1335吨;荞麦189亩,51.5吨;大豆1299亩,146吨;豌豆3042亩,428吨;蚕豆2003亩,284吨;马铃薯4121亩,1193吨;红薯496亩,65吨。种植油菜4004亩,实现总产160吨。  

2.蚕桑产业。我镇依托上海市对口支援大田坝镇蚕桑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建设蚕桑产业示范园,提升产区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扩大蚕桑产业后续发展能力,有效解决群众农产品规模化种植难问题。2021年新植蚕桑120亩,完成100%,养蚕5批,1331张,交售蚕茧50210公斤,总产值237.51万元,实现均价47.30/公斤。  

3.抓重点工程推进、促面上工程管护工作。2021110月份以来,我镇的水利工程重点建设项目有3件,分别为:新开工建设的大沙坝水库、维修养护工程:亮洞水库、新街子水库,为了使项目项顺利实施,水务站积极主动配合,一是配合完成了投资2.9亿元的大沙坝水库工程进场道路、弃碴场、生活区、枢纽区左岸、输水隧洞、竖井边坡的征占地补偿工作。二是牵头完成了投资30多万元的新街子水库、亮洞水库维修养护工程施工协调、工程建设监管工作。三是督促完成了浦发项目:大田坝河小流域治理2020年水毁工程的修复及国开浦发项目工程竣工资料的收编工作。同时指导各村加强对3座小(一)型水库、3座小(二)型水库、9个小塘、151件小水沟、3790个小水窖的管护工作。  

4.加大“水法规”宣传力度、促进依法治水。为全面贯彻落实好水利法规,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切实提高依法治水管水的水平。在3.22世界水日及中国水周期间,水务站利用召开群众会议、出黑板报、发宣传单等各种形势开展水利法律、法规宣传,共召开10场次,出黑板报3期,发宣传资料1000多份、粘贴大小标语60余份。同时加强水资源管理,认真宣传中央提出的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项制度”,相应地划定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规范取水许可行为,对26件农村饮水工程依法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严厉打击水事违法事件,协调解决水事纠纷2起。  

5.搞好防汛抗旱、蓄水调度工作。(1)进入枯水期,及时做好抗旱救灾准备工作,针对我镇种植作物及可能出现的受旱情况制定抗旱减灾方案,认真做好上传下达及灾情收集上报工作,为各级制定抗灾救灾方案决策提供准确数据。结合当前旱情,制定了蓄水计划,并做好水库、塘坝用水调度工作,确保人畜饮水和生产用水。(2)汛前,我单位积极做好旱后防大汛的准备,结合我镇实际,完善了我镇防汛预案,编制了我镇各水库、塘坝的防汛预案。牵头做好与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村签订了防汛安全责任书。建立了汛期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争取镇级资金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组建了防汛抢险应急小分队,并组织对各水库、重点工程进行了汛前安全检查,对存在和应注意的问题当场指出,提出整改意见,给被检查单位及工程管理责任人明确职责。组织对各水库、重点工程进行了汛前、汛期安全检查。  

6.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扎实开展  

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是发展循环农业、建设美丽乡村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今年,我镇继续做好2021年度秸秆资源台账建设,以镇为单元,明确专人负责,强化技术培训,进一步规范了调查方法和操作流程,认真填写相关表格,保存好原始资料存档备查,切实摸清资源底数,及时掌握利用情况,构建好秸秆综合利用监测评价体系。2021年开展入户调查20户,完成材料汇总及上报。在调查过程中积极宣传秸秆还田、秸秆发酵后成为优质饲料等技术,争取秸秆100%被有效利用。  

突出重点,抓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强畜禽粪污综合处理与利用。鼓励和支持全镇散养密集户实行畜禽粪污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加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力度,严禁随意抛弃、收购、屠宰加工病死畜禽。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无害化处理,确保已建无害化处理掩埋场正常投入使用。  

扎实开展农用残膜回收利用。建立残膜回收加工机制。严禁使用厚度0.01毫米以下的地膜,鼓励使用可降解膜,引进农用废弃地膜加工企业在镇上建立回收网点,或利用现有废品收购系统,为企业代收农用废弃地膜。制定完善回收管理规范和办法,鼓励采用以旧换新等新方式促进残膜回收,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运行有效的农用废弃地膜回收加工一体化模式。  

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零增长行动。科学施肥,提高肥料利用率,推广应用有机肥料,开展粮食作物绿色攻关,集成高产高效技术模式,实现节本增效,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提升农业竞争力;推广农药科学使用技术,逐步淘汰高毒高残留农药,科学采用种子、种苗、土壤处理等预防措施,在有效地控制病虫害危害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减少农药用量,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农产品质量,确保人民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积极开展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理工作,使废弃农药包装物收集归位、集中统一处理,减少面源污染。  

厕所革命。积极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工作,2020年全镇完成建设改造农厕462座,2021年全镇完成改造农厕537座,并全部录入系统,极大程度改善了农村厕所卫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大田坝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大田坝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XX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大田坝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1494712.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4712.6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1496375.01元对比减少1662.37元,减少0.1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大田坝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1563344.64元。其中:基本支出1494712.64元,占总支出的95.61%;项目支出68632.00元,占总支出的4.3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与上年1445875.01元对比增加117469.63元,增加8.12%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支付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68632.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大田坝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94712.64万元。与上年1401875.01元对比增加92837.63元,主要原因为存量资金支付完成。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56924.37元,占基本支出的97.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788.27元,占基本支出的2.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大田坝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632.00元。与上年44000.00对比增加24632.00。主要用于动物防疫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大田坝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3344.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1445875.01元对比增加117469.63元,增加8.12%主要原因为存量资金支付完成。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94712.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6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工作经费支出;  

  2.农林水(类)支出686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9%。主要用于农业生产防灾减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大田坝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减少0元。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大田坝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昌宁县大田坝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508122.15元,其中,流动资产55243.23元,固定资产1452878.9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7840.6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出租房屋0平方米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08122.15      

55243.23      

1452878.92      

1154271.4      

      

       

298607.5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