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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3-3-/2022-0706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2-07-06
文号 昌林草政发〔2022〕31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昌宁县第十届政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58号提案的答复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昌宁县第十届政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58号提案的答复

杨正明等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宁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林政资源管理的提案》已交由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办理,忠心感谢长期以来对林草产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现将提案答复如下:

一、全面推行林长制,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

一是林长制工作构建全面完成。在全县设各级林长294人,其中县级林长15人、乡(镇)级林长148人、村(社区)级林长131人,设专管员2318人、各类护林员861人、自主管护员31人,确保源头网格化管理不留空白。以行政区划为基础,划定责任区261个,其中县级林长责任区13个、乡(镇)级林长责任区124个、村级林长责任区域124个,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全覆盖。二是林长制工作体系规范运行。印发了《昌宁县林长制县级会议制度(试行)》等六项制度,印发了《昌宁县落实林长制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昌宁县2022年度县级林长巡林工作方案》《昌宁县2022年度林长制宣传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目前县级林长已完成首次巡林,第二次巡林工作有序进行,乡(镇)、村(社区)林长按要求认真开展巡林、督查。同时县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了《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落实林长制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将林长制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明确到县林业和草原局领导班子及具体股室站。三是健全联动监管体系。建立了“林长+森林警长”和“林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四是强化工作运行保障。县财政安排100万元工作经费,拨付乡镇工作经费补助19.8万元,保障全县林长制工作正常高效运转。

二、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建立健全日常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强化巡查督查,对涉林面宽的重大建设项目,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明确专人监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严禁超批准时限、范围和位移使用林地,杜绝乱挖乱占、随意弃渣弃土等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及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责任追究,对破坏性大、影响面宽的涉林案件一律实行“一案双查”。二是抓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坚持依法使用林地,树立林地“红线”意识,加强对建设单位使用林地跟踪监管,重点加强临时占用林地的督查。2022年上半年审核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23件,面积293.1463公顷,应收森林植被恢复费2597.28万元,申请政策性免缴0元,实收2597.28元。三是抓采伐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采伐限额使用情况的监管,对2022年发放的883份采伐证,采伐面积385.0632公顷,发证采伐量41401.519立方米、出材量26187.18立方米,进一步加强伐区监督管理,对森林采伐程序及采伐限额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四是抓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实施生态效益补偿惠农政策。落实森林生态效益和天然林停伐保护工程,完成天然林148.3万亩、公益林88.1万亩数据校核工作,强化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实施生态效益补偿惠农政策。五是抓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和草原监测评价工作。独立自主完成森林火灾风险普查任务,顺利通过国家检查验收,综合评定等级为“优”。六是规范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和管理。加强基层场站管护责任的检查监督,开展2021年度林草资源管护项目检查考核;强化861名天然林、公益林和生态护林员队伍的管理使用,落实“三定一包”(定人员、定岗位、定职责、包片区)护林员护林责任;实行护林员“网格化”管理,划分林区管理网格,每个网格明确一名护林员管理,充分发挥护林员一线的职能职责;强化法律法规知识和培训业务技能培训,切实加强对森林资源的源头管控。七是抓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开展“清风行动”行动,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委政法委、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建立视频监控、红外相机监测和人工巡护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体系;有序开展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评估,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完善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体系。

三、持续打击违法行为,加大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查处力度

一是涉林案件查处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根据国家和省局反馈的判读数据,全县2021年森林督查涉嫌违法图斑16个,违法案件10起,已查处案件10起,案件查处率为100%;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涉嫌违法图斑98个,违法案件89起,已查处案件89起,案件查处率为100%。二是切实加大依法打击力度。坚持常态化打击与“昆仑2022”“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相结合,开展涉林资源刑事案件查处,依法解决涉林违法犯罪举报投诉,持续保持严打态势,高压震慑。2022年县公安局共立破林草类案件26起(其中滥伐林木案22起、盗伐林木案3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人,林木损失650.1996立方米,摸底排查涉林案件线索30条;2次组织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召开行刑衔接工作联席会,及时解决“行刑衔接”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建立对接制度,形成执法合力;组建数智化小组,通过对基础数据分析,研判环食药类案件的犯罪特侦及侦破方向,获取有效的犯罪线索,为案件侦破提供服务与支撑,实现协作化办案,高效率执法。三加强林草执法队伍建设。有效整合各木材检查站人员力量,组建林草资源监督执法大队,协助各乡镇开展案件查办工作。同时各乡镇林业工作站、林场配备3名以上林草行政执法人员,全系统持证执法人数达178人,通过执法力量整合和增强,夯实了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为确保每一起林政案件都经得起检验,县林业和草原局内设行政案件法制审核机构,专项负责案件法制审核工作。四是增强抓打击促整改复绿力度。全面开展林区问题排查和问题整改,及时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违法行为人除了缴纳罚款以外,还签订了《植被恢复实施方案》,每一起案件植被恢复通过验收才予以结案。

四、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推动资源保护可持续发展

一是完善林长制公示牌设置。在各级林长对应责任区内的重要地段,规范设置县级林长公示牌15块、乡镇、村(社区)两级林长公示牌124块,为林长制推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联合开展综合宣教活动。借助“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清明节”等重点节日和时段,协同各相关部门,采取现场讲解、组织培训、悬挂宣传标语、播放广播、发放防火宣传单、宣讲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多渠道、全方位、高频次开展森林防火、资源保护、政策法规等内容的宣传。上半年开展宣传1266场次、悬挂横幅1269幅、发放宣传资料131580份、宣传手册90000份、制作宣传牌2745块。上半年被各级新闻媒体采用林草宣传信息170条次,其中:国家级新闻媒体采用28条次、省级新闻媒体采用43条次、市级新闻媒体采用37条次、县级新闻媒体采用62条次。

近年来,尽管县林业和草原局和县公安局对全县的林草资源管理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县林业和草原局和县公安局将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切实按照“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总要求,尽职尽责地抓好林草资源保护、林草产业发展、涉林企业监管等各项本职工作的落实,积极服从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和谐跨越发展。

最后,再次对你们提出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你们继续关注林草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县林业和草原局和县公安局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落实。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