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01526403-3-/2022-0701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2-07-01
文号 昌林草政发〔2022〕27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昌宁县第十届政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4号集体提案的答复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昌宁县第十届政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4号集体提案的答复

漭水镇人民政府:

贵单位在政协会议昌宁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古茶树资源保护的提案》已交由县林业和草原局办理,衷心感谢长期以来对林草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经调研面商,现对关于加强古茶树资源保护问题(第04号)答复如下:

一、规范化开展古茶树资源开发与保护

(一)规范开发保护机构。昌宁县于2014年12月,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昌宁县古茶树保护与开发协会”,作为县级古茶树保护开发的第一个专业性社会组织,协会接受县人民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的委托,开展全县古茶树保护、生产、科研和流通服务工作。

(二)引进茶叶龙头企业。引进以保山365公司生态研究所、昌宁红茶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代表的科研团队参加昌宁古茶树的保护与开发利用研究工作。

(三)加强本土经营管理。有关乡镇、古茶区村(组)相继成立了一批古茶树专业合作社、古茶树厂,通过引导这些社团、实体经济组织积极参与到古茶树保护工作中,并在古茶资源丰富的地区建厂开发古茶树资源,带动茶农脱贫致富,进一步提升了昌宁“千年茶乡”的知名度。

二、逐步完善古茶树资源开发与保护规范

一是制定《昌宁县古茶树保护技术规程》,对古茶树施肥打药、控制农残超标等进行了严格的要求,为更好地保护利用昌宁县古茶树资源提供了技术依据。二是制定《昌宁县古茶树资源保护管理办法》,确定全县有古茶树分布的11个乡镇40个村(社区)为保护范围。

三、积极推进古茶树资源立法保护

(一)优化创新保护。2016年昌宁古茶树群成功申报为保山市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古茶树资源实施保护。

(二)积极推进立法。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在林地以外的非林地上的古茶树,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调控,因此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对破坏古茶树资源的行为没有处罚的法律依据。二是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不具备“古茶树资源保护立法”权限,应转上级相关部门。关于古茶树资源立法保护的相关问题,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已将其列为立法规划,目前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委托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云南省古茶树保护条例(草案)》撰写、修订项目于2022年5月11日评审结束,该项目由西南林业大学中标并撰写。三是建议在未出台相关保护古茶树资源法律法规之前,将古茶树资源保护纳入《村规民约》进行规范管理,推广至全县各村民委员会。

最后,再次感谢你一直以来对昌宁县古茶树资源保护和开发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