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51C/20240401-0000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大田坝镇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4-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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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承办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森林和草原防火,森林、草原和湿地保护,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森林、草原产业管理发展等服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无其他机构设置。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林业服务中心内部管理。一是持续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使林业中心干部职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际工作;二是持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大田坝镇干部职工管理制度》的学习和执行,使林业中心干部职工知敬畏懂规矩,遵守好相关制度;三是持续加强业务提升学习,使林业中心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能支撑政治站位。
2.全面压实推进林长制工作责任。一是持续抓好林长制智慧巡林APP运用、巡林登记表填写等业务培训,使镇、村(社区)各级林长熟悉业务,杜绝发现解决问题少、巡林单一等问题的发生;二是执行好林长制工作提醒工作制度,及时对各级林长进行工作提醒,明确阶段性工作重点;三是进一步压实护林员巡林护林责任,明确责任区和阶段性工作重点。
3.强化护林员管理。一是进一步规范护林员的选聘工作,严格按“公告—申报—审核—公示—聘用—培训”的程序选聘,严把护林员的第一道关口,将不能胜任、不能负责的人员拒之门外;二是进一步加强护林员法律法规、业务培训,使其提高业能力和知法、懂法并依法进行森林资源的管理;三是严格执行好护林员考核制度,运用好考核结果,该谈话提醒的谈话提醒,该解聘的坚决解聘,绝不姑息。
4.加大林业行政处罚力度。对违反法律规定擅自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真正做打击一个教育一片警示一批。
5.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好涉林纠纷。一是经自查或举报发现的涉林纠纷,要积极上报并组织相关部门予以处理;二是上级部门反馈的涉林纠纷,要积极配合有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6.强化服务意识。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将森林草原防火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相关林业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林农知法懂法、爱林护林;二是学好核桃、坚果、林下发展等产业的低效林改造、抚育管理、病虫害防治等知识,切实提高为民服务能力。
7.加强森林病虫害监测。一是要求护林员做日常巡护监测;二是做好日常报表的上报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02727.5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02727.5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33760.88元,同比增长5.05%,主要原因是2023年调资、养老及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增多、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02727.56元,其中:本年收入702727.5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2727.5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33760.88元,同比增长5.05%,主要原因是2023年调资、养老及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增多、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02727.5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02727.56元,其中:基本支出702727.56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33760.88元,同比增长5.05%,主要原因是2023年调资、养老及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增多、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0000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702727.56元,其中:人员经费665880.7元;公用经费36846.86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资金共计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974.88元,卫生健康支61736.42元,农林水支出561016.26元。具体情况如下: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200元,用于支付退休人员活动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78774.88元,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4858.41元,用于支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6013.32元,用于支付公务员医疗补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64.69元,用于支付工伤保险。
2130204 事业机构561016.26元,用于支付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元,其中:人员经费0元;公用经费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资金共计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000元,较上年增加10000元,增长1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2023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与2023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000元,较上年增加10000元,增长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元,较上年增加10000元,增长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2023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统一由政府做预算,以致于林业中心每年都是无预算有支出,为了规范管理,便于核算,因此2024年林业中心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7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00元,增长58.82%。主要原因为了规范管理便于核算2024年林业中心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资产总额369786.09元,其中,流动资产203996.55元,固定资产165789.5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7128.7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56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6000元,其中出租资产36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6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附件2-1.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doc】
附件【附件2-2.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doc】
附件【附件2-3.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附件2-4.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三公”经费编制说明.docx】
附件【附件2-4-1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