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3-3/20231122-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总结 | 发布日期 | 2023-11-22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根据《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昌宁县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醒的函》《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清单部分内容的通知》《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发〔2018〕72号)的文件要求,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现将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住房保障领域。主要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分配等信息。2023年县林草局不涉及该项任务。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域。主要公开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结果公示等信息。2023年县林草局不涉及该项任务。
(三)矿业权出让领域。主要公开出让公告公示、交易结果、审批结果等信息。2023年县林草局不涉及该项任务。
(四)政府采购领域。截至目前,县林草局2023年共办理采购25次,其中网上直购2次,采购金额9.22万元,均于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网上上传合同进行合同公开及备案。竞争性磋商采购2次,采购金额127.5万元,公开招标采购14次,采购金额1457.82万元,框架协议7次,采购金额16.01万元。均在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栏进行意向公开,并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采购,须公开的相关信息均按有关规定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信息公开。
(五)国有产权交易领域。除涉及商业秘密外,主要公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让及出租等交易决策及批准、交易公告(包括交易项目概况、转让底价、交易价格等)、交易结果、有关中介机构审计结果等信息。2023年县林草局不涉及该项任务。
(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主要公开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核准、市场主体信用、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合同订立及履行等信息。2023年县林草局不涉及该项任务。
(七)政府特许经营权交易领域。重点公开出租车和旅游汽车经营权、公交线路经营权、市政道路之外的城市道路停车收费经营权、政府投资公共场所及设施广告设置权、成交结果等信息。2023年县林草局不涉及该项任务。
(八)执法机关罚没财物处置领域。主要公开处置公告、竞买结果等信息。2023年县林草局不涉及该项任务。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公开机制。县林草局局建立了健全的公开机制,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和责任主体,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的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应依法依规予以公开。
(二)加强平台建设。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信息公开工作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加强了政府网站平台的建设,拓展了信息公开的渠道,方便公众获取信息。
(三)强化监督检查。完善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执行“一周一更新,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监测,半年一督查,一年一考评”的工作机制,及时对上级通报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根据实际情况,林业和草原局将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五公开”,不断充实各类公开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二)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加强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三)提升信息服务水平。通过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公共资源配置高效性、透明度,不断提高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实效性,以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