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3-3-/2023-0102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总结 | 发布日期 | 2023-01-02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工作总结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林草局的关心指导下,县林业和草原局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定不移的贯彻“两山”“四库”理论,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履行部门职责
1.以林长制为纽带,不断加强林草资源保护。一是林长制规范运转。完善了会议、巡林、督察、考核等制度体系,县乡村三级林长完成巡林1554次,解决问题31件,开展督查1次,整改问题4个;建立了“林长+森林警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落实100万元工作经费,全县林长制工作正常高效运转。二是资源监管持续完善。集中查处整治破坏林草生态案件百日攻坚行动推进有力,全县涉林案件总数893起,已全部查处整改到位。三是松脂采集整治持续巩固。对过度采脂区实施采伐更新,巩固提升农户收入和林区生态环境,累计实施采伐581.87公顷,采伐蓄积5.17万立方米,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860人次、澳洲坚果抚育管理技术培训360人次、松脂采集专项治理“回头看”巡查检查3次。
2.以国土绿化为抓手,不断提升林草生态质量。一是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完成营造林任务11500亩,义务植树42万株,申报省级森林乡村6个。二是巩固林区基础设施建设。依托2022年中央预算资金项目和2022年中央财政林草专项转移支付直达资金项目实施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个,总投资150万元。三是抓实森林植物及产品检疫。检疫木材3.18万立方米;苗木46.17万株,果品1000吨,种子60吨,检疫率达100%。
3.以联防网络为依托,不断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一是持续开展打击野生动植物违规交易联合整治行动9次295人次,检查野生动植物分布区域52处次,检查重点行业场所、市场52处次,检查交通运输枢纽3处次,检查寄递、物流企业25家次,立刑事案件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收缴野生动物31(头、只),收缴野生动物制品57件。二是对不同群落、不同个体、不同季节存在的野生动物进行监测,未有疫源疫病发生。三是查勘审核并报送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案件151件,已理赔40件,理赔金额32356.20元。
4.以基地建设为基础,稳步提升林草产业发展。一是提升种苗管理服务。检验苗木520万株、绿化苗木13万株、开具苗木种子及穗条质量检验证书57份;检查生产经营单位6家,把好绿色产业一线质量关。二是提升市场主体服务。努力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不断扩大市场主体总量,截至目前全县涉林草企业达718户、专业合作社155户、个体商户1181户。三是探索林下经济发展。目前全县用于发展林下经济的林地总面积达175.23万亩,产值64573.83万元,全县林下经济从业人数达127036人。四是稳步推进林草项目建设。投资765.30万元,建设完成核桃初加工一体化生产线12条,生产线设备运行良好,达到预期成效。
5.以风险防控为重点,不断提升森林防火能力。一是责任落实到位。及时传达学习森林火灾的指示批示精神,签订责任状(书)2383份,承诺书4万多份。二是火源管理到位。排查防火安全隐患16起,发放隐患整改通知书16份,整改16起,整改率100%。三是灾风险普查到位。独立自主完成森林火灾风险普查任务,国家检查验收综合评定等级为“优”。四是隐患清除到位。实施计划烧除7.24万亩,减少了森林可燃物载量,降低了森林火灾风险等级。五是防火监测到位。设置防火监控视频高点监控26个,监控有效覆盖面积989.3平方公里,整体森林面积覆盖率达25.44%,重点防火区域覆盖率达38.48%。
6.以简政放权为核心,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效率。一是加强森林限额采伐管理。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1114份,采伐面积603.6695公顷,出材量28594.48立方米。二是强化林地审批管理。完成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52件,面积622.76公顷,应缴森林植被恢复费6895.87万元,政策性免缴47.60万元,实缴6848.27万元。
三是严格案件审核审批管理。审核审批各类林政案件161起,处罚161人次,收取林政罚款40.32万元,处罚违法使用林地面积9.66万平方米,罚没木材139.66立方米,补种树木3583株。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把手”外出招商6次,引进巴西菇种植加工基地建设项目,完成投资2亿元。
7.以稳步增长为基调,持续提升林草经济水平。2022年累计完成林草行业投资1亿元,林草产业综合产值达58.68亿元,其中第一产业达39.11亿元、第二产业达15.26亿元、第三产业达4.31亿元。向上争取林业项目9个,争取资金7148.93万元,为任务总数的88.03%,均为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完成非税收入4334.54万元(林业罚没收入124.96万元,植被恢复费4209.58万元)。
8.以惠民政策为支撑,持续增加农村居民收入。一是兑付2020年天然林停伐补助1467万元、完善退耕还政策补助60.86万元,增加农户转移性收入。二是聘用护林员848人,支付劳务报酬781.32万元,增加农户工资性收入。三是上级下达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910万元,实施项目3个,为项目区群众提供25736.7个工日就近就地劳动力转移就业机会,增加群众务工收入278.98万元。
(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1.深化理论学习,提高班子综合素质。局班子始终将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深化理论学习的重点;坚持把加强学习、注重实践、提高素质、增进团结、转变作风、推动工作作为加强班子建设的重要措施来抓,班子集体和个人整体素质得到了明显提升。
2.加强队伍建设,凝聚林草发展合力。一是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积极打造系统党建品牌,充分彰显“绿水青山下的林草担当”。年内专题研究党建工作5次、召开全系统党建工作会议4次,召开党组会议23次,集体讨论研究和民主决策“三重一大”事项112项。二是提升干部队伍管理水平。严把党员入口关,年内有8名同志提出入党申请,党员转正1名。牢固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活力,年内公开招录事业岗位人员2人,外单位调入2人,本单位调出2人,系统内岗位调整22人,新任用股所级干部13人,免职10人。三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扛牢扛稳政治责任,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外报送各类宣传信息65条,被国家级媒体采用12条次,省级媒体采用31条次,市县级媒体采用84条次,开展1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党组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3.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部门主责主业工作同谋划、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一把手”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管党治党工作,专题研究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8次,开展政治生态和意识形态分析研判2次,局党组班子成员累计到基层林场、检查站调研检查指导工作157人次。二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结合“清廉昌宁”建设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等活动的开展,年内组织党规党纪教育46场873人次、先进典型学习教育24场534人次、案例剖析教育1次55人、警示教育活动33场868人次、集中提醒谈话14次282人次,开展财务专项检查1次,林草系统无干部职工因违纪违法被问责或查处。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下发《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落实股所级党政班子和“一把手”监督责任清单》,聚焦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关键环节,对各股室、场站191人进行廉政风险排查,对被督查通报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机关纪委组织提醒谈话1次12人,局党组书记约谈班子成员1次4人。
二、存在问题
过去一年县林业和草原局班子在围绕全县中心大局,夯实林草生态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横向对标、纵向对比上还存在一定差距和问题。
(一)林草资源监管有差距
在思想认识上,一些地方对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认识不足,责任落实存在短板,支持保障不够有力,思想重视程度和工作推进力度都有待加强,林农自主保护意识不强,重发展轻保护,森林资源开发利用不规范;在执法监管上,重点工程项目违法占用林地问题依然多发,有的乡镇监管执法主动性不足,重批轻管,森林督查整改不够有力;在监测工作上,资源监测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县级森林资源监测力量薄弱。
(二)资金调度缺口较大
受限于财政调度困难、上级项目支持有限等原因,县级用于生态修复国土绿化建设资金调度困难,野生动植物保护、林草执法队伍建设、自然保护地管理等工作经费缺乏,林草项目资金兑付迟滞等,各类资金缺口问题对林草工作的发展起到一定的制约。
(三)林草专业执法队伍建设有差距
原森林公安转隶后,目前林草资源行政执法工作主要依靠临时性机构林草资源监督执法大队和委托乡镇林业工作站、林场开展,县林草资源监督执法大队作为临时机构,没有专门的机构编制,难以适应林草政执法办案新常态。
三、下步工作计划
2023年是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年,也是不断补短板强弱项的关键年,局班子将带好头,把握林草功能定位,深入践行“两山论”“四库论”,坚持“一体化路径”和“四个着力”,对山水林田湖草沙进行一体化保护。
(一)全面推行林长制
一是筹备一次县级总林长会议,提请发布总林长令,健全林长办主任工作机制,完善林长办内部分工协调。二是进一步完善林长制会议、林长巡林、督查考核、部门协作等配套制度。三是进一步配齐林长制工作机构人员力量,实现“实体化运行”。四是加强林草资源网格责任区管理,调整完善各类护林员责任区域,完善林长制智慧管理平台,深入开展生态保护宣传。五是抓实林长制督查考核,加强反馈问题跟踪问效。
(二)科学开展国土绿化
充分运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和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结合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和上级营造林任务,科学开展绿化造林。根据县内森林资源现状情况,按需要适宜开展森林抚育项目,提升森林质量。
(三)加强林草资源管理
一是持续开展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完善林草湿资源与国土数据融合,进一步完善林草资源“一张图”数据库。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林草监测、核查、执法、监督无缝衔接、全域覆盖的监管机制。三是完善森林管护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公益林结构,健全公益林、天然林并轨管理机制。四是严格护林员队伍管理,完善履职考核退出机制,运用好全国生态护林员联动管理系统。五是抓好草原生态服务功能监测、湿地保护管理监测和现状评估。
(四)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
一是加强野生动植物监测,完善动植物资源数据库。二是落实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探索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机制。三是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专项行动。四是加快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建设。
(五)稳步推进产业发展
一是开展以核桃为主的坚果提质增效,完善基地建设,继续推进核桃初加工机械一体化生产线示范项目。二是加快速生丰产林、大径级材、珍贵用材林、竹产业基地等培育。三是培育壮大经济主体,积极协助建立“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加快创建坚果、野生菌、甜龙竹等示范产业。
(六)提升林地要素保障
主动对接项目单位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指导项目使用林地报件材料,及时受理项目使用林地申请报件材料并做好项目组件上报,有力有为做好重大项目建设林地要素保障工作。
(七)加强林草灾害防控
一是积极做好项目储备规划编制工作,争取国家、省、市对我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扶持。二是用好用活护林员和瞭望员,把护林员巡山护林与瞭望台瞭望监测有机结合。三是强化宣传教育,通过进学校、进集市、进林区、进村寨“四进”方式,全面普及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大力营造浓厚的森林草原防火氛围,让森林草原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森林草原防火成为全县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四是做好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和防治,加强外来入侵有害物质的防治工作。
(八)切实抓好队伍作风转变
一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良好的生态环境既是自然财富,也是经济财富,森林是“水库、粮库、钱库、碳库”,围绕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牢牢守住祖国西南第一道生物生态安全屏障的重大职责,以实际行动体现政治担当。二是深刻把握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和林草系统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和光荣职责,牢牢守住森林资源红线和生态安全底线。三是积极主动介入,依法依规做好涉林各项服务保障。持续做好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继续落实生态扶贫各项政策,发展特色林草产业。四是持续纠正“四风”,营造林草系统风清气正、清正廉洁的行业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