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3-3-/2022-1129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总结 | 发布日期 | 2022-11-29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根据《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清单部分内容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县林业和草原局结合部门职责,紧紧围绕全县林草业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形式和渠道,增强公开质量和实效,扎实推进全县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体制,完善机制。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针对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等事项先后印发《中共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成立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标领导小组的通知》《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保障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政府采购领域方面
2022年1月1日至今,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共办理采购9次,其中网上直购5次,采购金额14.44万元,均于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网上上传合同进行合同公开及备案。竞争性磋商采购1次,采购金额99.4万元,公开招标采购3次,采购金额304.09万元,均在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栏进行意向公开,并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采购,须公开的相关信息均按有关规定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信息公开。
(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方面
2022年1月1日至今,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未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
三、存在问题
(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从事公共资源交易及政府采购等相关工作的人员水平参差不齐,业务处理上能力不足,规范制度上把我不全。
(二)体制机制不健全。主动与责任部门对接不够,信息渠道不够畅通,项目招标反应不够及时。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严格监管,促进程序规范。由局项目办统筹,项目股室抓实施,加强项目监管,做到每一个项目专人对接,明确责任,办理及时,监督痕迹完善。
(二)加强学习,增强队伍建设。利用好每期例会学习的计划,依托股室领学,培训好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制度,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管理规范。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