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3-3-/2021-1029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总结 | 发布日期 | 2021-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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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思路措施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党史学习教育和作风专项整治为契机,抓班子,带队伍,谋发展,突出主业主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高质量推进了全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2021年林草工作主要成绩
(一)突出抓好生态修复
完成营造林任务3620亩,其中陡坡地生态治理人工造林3000亩,异地植被恢复造林620亩;义务植树72万株,全面完成市级下达任务;推进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森林抚育项目15000亩,预计11月底前可全面完成。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成效检查11.88万亩,并做好了资金兑付各项准备;退耕还林整改资料查阅、影像判读、数据叠加分析以及2015年—2017年退耕矢量数据规范工作全面完成。完成省级森林乡村申报7个。
(二)强化林草资源监管
一是规范化完成云南松、华山松林业数表编制外业样木等数据采集工作,森林资源现状核查,西桂林区灾害木调查规划,2020年度国家级、省级公益林数据校核。二是提前介入,对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昌宁段)永昌澜沧江特大桥昌宁岸地质勘探临时进场道路项目等重点重大项目,主动服务,实地指导,认真审核,积极对接省林草局,就永昌高速公路经过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问题进行专题汇报,率先在全省解决项目推进的瓶颈问题;配合县国土资源局进行矿山联勘联审6次,配合县发改局进行项目审查4次。三是认真开展2020年度林草资源管护项目检查,规范资金使用、档案管理,保障体系建设和队伍建设。四是开展资源监测与评价,完成草原固定监测点返青期监测;完成森林督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国家级公益林监测、省级公益林监测、森林资源监测、湿地资源监测等六项工作,核查上级下发图斑158个,移交涉林案件线索16起。五是深入开展全县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完成图斑外业现地核查679个,核查面积447.84公顷,核查率为100%。六是认真抓实中央、省、市环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其中: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八督察组反馈昌宁问题4个,涉及县林草局2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昌宁县耈街乡更戛乡6个村级党组织开展提级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涉及县林草局1件,目前已完成整改。同时根据市委生态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情况展开涉林案件回头看专项行动,加大对“回头看”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确保林业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到位。七是全面加强森林限额采伐管理,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495份,发证采伐量2.94万立方米,办理植物检疫证书863份。八是全面强化林地审批管理。审核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31件,面积88.78公顷,上交森林植被恢复费507.15万元。九是加强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管理,核发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30份。十是全面加强林政案件办理指导,组织召开案审委会议2次,讨论疑难重大案件2件。审核审批各类林政案件109起,处罚105人次,收取林政罚款41.18万元,罚没木材99.80立方米,补种树木2885株。
(三)不断提升资源保护
一是抓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共张贴各类宣传标语8305多条,出动宣传车2874台次,广电宣传714场次、短信宣传12.23万条,发放各类宣传单11.53万份、宣传手册9万本,新制、翻新宣传牌2657块,制发防火宣传环保袋1.84万个,宣传折页1万张,《昌宁县中小学森林草原防火知识教材》2000本,宣传小标牌2000块,张贴省、市、县防火命令4387张。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种责任制,层层签订四个责任状(书)2346份,与农户、干部职工签订承诺书4.32万份。与凤庆县、巍山县、永平县签订联防协议179份。投入防火资金225.86万元,备齐防火物资、装备,加强专业扑火队队伍建设。及时启用和填报“互联网+森林草原防火督查”系统,将防火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推广使用“防火码”,有效管控进山人员。开展打击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查处违规用火213起,金额7.07万元。全县无森林火灾发生,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是抓实生物多样性保护及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发放《森林资源保护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悬挂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横幅20条,报送宣传信息34条,组织拍摄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资料视频10余次,与13乡镇签订《昌宁县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告知书》5.6万份。在西山林场、翁堵镇、勐统镇等设立固定观察点6个,13乡镇分别设置监测样地和巡查线路,加大候鸟重要迁徙通道、栖息地、繁殖地及猛禽迁徙路线巡护力度,建立巡护监测制度,开展重点监测。引进红外监测相机20台,对46个重点区域内的重点物种开展保护性监测,监测到野生动物22种(国家I级保护动物2种,Ⅱ级重点野生保护动物9种),监测影像先后10次被中央电视台等国家级新闻媒体选用,25次被省市级新闻媒体采用。《云南省昌宁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已通过省级审查,正在进行国家级审查。结合森林防火、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提升保护区管护水平。查勘审核并报送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案件311件,理赔221件,理赔金额23.69万元。组织开展全县保留的非食用性养殖野生动物场所安全检查,将县内仍保留非食用在养的55只白鹇放归天堂林区。
三是抓实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对县城右甸河堤1660株柳树进行了蠹蛾防治。认真开展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共实施产地检疫141次,检疫率达100%。重点对红火蚁等外来有害生物进行监测,全面监测云南松毛虫及松材线虫病的发生,完成草原有害生物防治4.2万亩。
四是抓实林政案件查处工作。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25起,其中滥伐林木案件5起;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野生动物案件5起;非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件2起;毁坏林木案件3起;未经批准临时占用林地案件6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1起,;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案件1起;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案件2起。
(四)林草经济再创新佳绩
一是林草经济运行情况。前三季度全县累计完成林草业总产值23.62亿元,其中,第一产业产值14.98亿元,第二产业产值7.31亿元,第三产业产值1.33亿元,同比增加3.87亿元,同比增长19.56%。全年预计完成48.85亿元以上,同比增加3.65亿元,同比增长8.57%,其中,第一产业产值33.42亿元,第二产业产值11.97亿元,第三产业产值3.46亿元。
二是林草产业发展情况。全县稳定泡核桃面积180万亩,完成产量8.9万吨,实现产值10.50亿元。澳洲坚果面积达20万亩,完成产量2100吨,实现产值0.76亿元。
三是林草项目资金情况。2021县委、县政府安排县林业和草原局年向上争取资金任务数8368万元,前三季度已向上争取林业项目11个,完成项目资金争取7081.59万元,为任务总数的84.63%,其中:财政资金完成7001.59万元,为任务总数的占83.67%;其他资金完成80万元,为任务总数的0.96%。完成非税收入230.14万元(林业罚没收入38.9万元,各级返回植被恢复费191.24万元)
二、存在困难问题
(一)资金到位保障不足,项目支持较为薄弱。由于国家对林草生态建设项目资金支持有限,加之县级财力薄弱,国土绿化、林草资源监测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难以满足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的需要。
(二)规模化营造林减少,生态修复亟待转型。2020年以来,国家连续出台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文件,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持续增加林地的空间被进一步压缩,开展生态修复遇到“天花板”。
(三)资源利用与保护冲突,发展与保护压力增大。随着高速公路、乡村公路、易地扶贫搬迁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林地征占用需求大幅增加,林地资源的利用与保护矛盾不断增大。
(四)群众保护资源自觉性较弱,监督管理难度增加。群众参与生态保护和修复的意识较为淡薄,全民支持、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存在不规范开发利用森林资源行为,林草资源监管难度增加。
三、2022年工作思路措施
(一)推行禁牧方案,进一步提升保护区管护成效。通过“宣传发动、教育引导、严格执法”三步走,推行《昌宁县澜沧江县级自然保护区禁牧方案》,抓好自然保护区禁牧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工作,为保护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建立保护新格局,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完成昌宁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成果的修改完善、上报审批等工作。按照批复,积极开展保护地标桩定界工作;配合国家、省级、市级相关部门开展昌宁县自然保护地综合科学考察、符合性认定、社会影响评估;系统分析当地资源现状、管理基础和发展需求,合理规划昌宁县自然保护地区域空间布局,有序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
(三)积极推行林长制,开通林草资源管护新渠道。通过明确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目标责任,建立县、乡、村三级琳长管理模式,充分调动和压实林长主体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
(四)整合林草执法队伍,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下沉。在现有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基础上,逐步解决执法队伍的编制和保障问题;整合各林场和各乡镇林业工作站的林业执法力量,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执法打击力度;依托林场护林员、乡镇护林员建立森林资源保护体系,加大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建立护林员日常巡查和年度考核机制,切实加强对森林资源的源头管控。
(五)完善保护目标责任,建立保护资源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目标责任制。抓实护林员监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头、山头、地块,对管护人员实行“四定五包六无”责任制。
(六)坚持不懈抓机制,巩固环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特殊性问题与普遍性问题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措施,建立健全解决问题和巩固成效的长效机制,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做到标本兼治。
(七)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群众主动保护意识。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媒体加强对林草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提高群众主动保护意识,从源头上减少认为侵害林草资源行为。
四、对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建议
(一)加强工作调研,进一步增加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加强涉农资金调度,更好保障全县“三农”工作的正常运转,推进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加大林草资源保护项目倾斜和资金投入力度,夯实美丽昌宁建设基础。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