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设置超限超载检测执法点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规范道路运输车辆行驶秩序,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依法保护路产路权完好,进一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及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以及《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整治货车违法超限超载和严厉打击道路交通“三非”违法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经昌宁县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原有执法点的基础上增加1个超限超载检测执法点。现将超限超载检测执法点公告如下:
1. 原有第一超限超载检测执法点:大链公路(大田坝至柯街段)货运车辆引导至柯街固定治超站检测;
2. 原有第二超限超载检测执法点:S234云龙至昌宁公路K194+500(原昌宁至耉街公路K31+400沧江查缉点);
3. 原有第三超限超载检测执法点:G357东泸线K3437+300-K3441+100(原习谦至昌宁公路K92+200-K96+000段);
4. 原有第四超限超载检测执法点:大链公路K45+400;
5. 新增第五超限超载检测执法点:S234云龙至昌宁公路K193+700(澜沧江特大桥东岸)。
特此通告。
昌宁县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