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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视 公 告

发布日期:2024-07-31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二巡视组定于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9月29日对昌宁县开展常规巡视。巡视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和省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视要求。紧盯权力和责任,聚焦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深入查找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经济转型升级、“三大经济”、系列三年行动、六个大抓、“两场革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揭示制约影响昌宁县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矛盾和深层次问题,既要看表态、更要看行动、最终看结果,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加强对本地区的全面领导,为加快推进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书写中国式现代化云南实践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省委第二巡视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下沉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昌宁县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视地区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视期间设专门邮政信箱: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第A209号邮政信箱。巡视组受理来电来访时间为:工作日每天8:30—18:00,联系电话:19808800121,巡视组受理信访截止到2024年9月25日。

特此公告



省委第二巡视组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