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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昌宁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的听证公告3号

发布日期:2023-09-19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昌宁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要求,昌宁县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9月1日(星期五)下午15:00时在昌宁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会议室举行了《昌宁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听证会,直接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听取社会各界对《昌宁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听证时间:2023年9月1日

听证地点:昌宁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会议室

三、听证准备情况

2023年7月25日,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在昌宁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yncn.gov.cn)上发布了《昌宁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向社会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听证时间等相关内容,公开向社会征集听证代表。

2023年8月24日,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在昌宁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yncn.gov.cn)公布了《昌宁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具体的听证时间、听证地点、听证主持人、听证监察人、决策发言人及听证代表名单。

四、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等参会人员基本情况

听证地点:保山市昌宁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会议室

听证主持人:左昌英 职务: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决策发言人:李晓云 职务: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张宾职务: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负责人

听证监察人:吴春兰 职务:县委督查室督查专员

技术陈述人:岳家菊 单位:云南优化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听证记录人:唐云花 职务: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余雅琪 职务: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听证会代表:杞仲兴、杨正明、王金花、林邵澎、穆庆鸿、兰春兴、赵珺、夏晖、李世祥、张书铭、叶娟、李根伟、杨嘉宝、段超鹏、瞿树早、段晓虎、杨焱涵、李德坤、罗照强、殷晓泽、杨杰、杨剑、张哲、段向军、李鑫、普文昌、朱德龙、张泽、李忠强、刘长青、陈加银、杨光华、段勇、王建、杨忠武、孙如荣、李绍忠、王景红、罗赛林、李加升、杨冬成、禹正春、李正龙、刘绍新、杨增胡、段净升

本次听证会听证主持人1人,决策发言人1人,听证监察人1人,听证记录人2人,听证代表46人,技术单位陈述人1人,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共55人,实到53人,超过三分之二,符合听证要求。

五、听证会议议程

第一项议程:听证主持人宣读听证纪律并告知听证代表的权利义务。

第二项议程:决策发言人就本次《昌宁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听证会的有关情况进行了简要说明。

第三项议程:技术承担单位云南优化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就本次昌宁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成果的主要内容作介绍和说明。

第四项议程:各位听证代表对本次《昌宁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结果报告(草案)》发表意见和建议。

六、听证代表意见建议及采纳修改情况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们从不同角度出发,客观、实际地提出意见、建议及问题,结合听证意见表,共收集到18条意见,意见客观、中肯、有助于本次听证成果进一步优化完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柯街镇:建议华侨社区参照执行(城镇社区)为一类区。

不采纳意见:与城镇社区相比,华侨社区从距中心城镇距离、路网密度、征地规模、人均农用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影响因素考虑,均达不到一类区标准。

2.温泉镇:片区划分建议再进行优化;

采纳意见:对区片划分进行进一步优化调整。

3.鸡飞镇:片区划分不够结合本镇实际;

采纳意见:增加区片划分与实际相结合的衔接性说明。

4.大田坝镇:征地补偿标准时间截点问题、涉及2022年项目、乡镇名称不够准确;

采纳意见:进一步核实征地补偿标准时间节点问题、涉及2022年项目、乡镇、村委会等名称不符问题。

5.翁堵镇:集镇所在地建议划进二类;

不采纳意见:综合距中心城镇距离、路网密度、征地规模、人均农用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翁堵镇整体划分为三类区。

6.耈街乡:建议一、二、三类区的补偿标准要尽量缩小不要超2万元,

不采纳意见:一类区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土地价值远远高于二、三类区,故区片价价差难以缩小到两万以内。

7.鸡飞社区代表:与卡斯镇相邻,补偿标准差别大土地划分类别有意见。

不采纳意见:与卡斯镇相邻区域,人均农用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均有不同程度差异,故补偿标准会有一定差异。

8.县发改局:①片区调整优化,符合昌宁县发展②乡镇之间片区地价基本保持平衡;

采纳意见:区片进行调整优化,符合昌宁县发展;增加区片价衔接平衡说明。

9.县政协:①文本不够规范②相邻片区的补偿标准,平衡原则应考虑本土实际,更符合老百姓的需求;

采纳意见:再次核实文本规范内容;增加相邻区片补偿标准平衡与实际相结合的衔接性说明。

10.县人大:建议类区的分界进一步优化;决策发言人解答高速公路补偿标准及类区、村界划分的问题。

采纳意见:各类区的分界进一步优化;高速公路补偿标准及类区、村界划分的问题决策发言人在听证会上进行了详细答复。

11.勐统镇:涉及社区的应由村改为社区;

采纳意见:对村委会和社区名称进行核实。

12.河尾社区代表:三个类别地价标准比例太大,能否综合标准作调整。

不采纳意见:按省级技术方案要求,本次调整,类区只能减少,不能增加。

13.田园镇:建议集体建设用地考虑报批成本,用地指标等因素,建议提高调节系数

不采纳意见:集体建设用地调节系数设定,只是作为一个参考,具体涉及集体建设用地征收时,以征收方案中的评估价值为准,故本次系数不再调整。

14.县住建局:请技术单位认真较对文本表述是否正确,如p22、p27平均后的区片综合地价不一致;

采纳意见:再次认真校对文本,修改前后描述不一致问题。

15.漭水镇:建议将漭水镇与田园镇相邻的村(社区)综合地价纳入Ⅱ区;

不采纳意见:与田园镇相比,漭水镇各区域从距中心城镇距离、路网密度、征地规模、人均农用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影响因素考虑,均达不到Ⅱ类区标准,故不进行调整。

本次听证会后,昌宁县自然资源局与技术承担单位将根据各位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针对行政村名称、文本的内容、措词、概念表述、细节等方面进一步的整理和完善,修改完善后,最终成果上报市级再次进行审查及省级验收。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