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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土地征收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18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昌政征预公告〔2023〕第0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昌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用于昌宁县太平山经营性公墓建设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实施征收”的规定情形。通过本次土地征收能够着力加强殡葬基础建设,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满足群众多样化的丧葬需求,进一步规范丧葬习俗,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位置范围:征收范围涉及昌宁县漭水镇共裕社区长田村民小组。详细附件昌宁县太平山经营性公墓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征收面积:3.7019公顷。

征地用途:殡葬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公告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拟定于2023年7月18至2023年7月31日由漭水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农村村民住宅、其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等情形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昌宁县太平山经营性公墓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昌宁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