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待遇支付扩大至零售药店评审结果公示
为方便门诊慢性病参保患者就医购药和费用结算,不断提高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管理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3〕26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98号)、《保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待遇支付扩大至零售药店试点方案的通知》(保医保〔2019〕22号)文件精神,结合《昌宁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待遇支付扩大至零售药店试点方案》(昌医保发〔2019〕24号)文件要求,经定点药店申报,县医疗保障局组织慢性病评审专家、药物遴选专家、市场监管部门相关业务人员围绕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定点药店申请条件进行严格的评审,拟将以下3家零售药店纳入昌宁县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待遇支付定点药店,现公示如下:
序号 |
药店名称 |
药店详细地址 |
1 |
云南龙马药业有限公司龙马大药房昌宁田园连锁店 |
昌宁县田园镇兴宁街 (天天购物广场旁) |
2 |
云南龙马药业有限公司龙马大药房昌宁兴宁北路连锁店 |
昌宁县田园镇兴宁街北段 |
3 |
云南龙华仁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环城北路分店 |
昌宁县田园镇环城北路便民服务中心 |
公示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至2019年10月15日。凡对上述公示药店有异议者可致电昌宁县医疗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875-7130111。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