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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田园镇德老本(德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19-04-02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昌宁县田园镇德老本(德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工程位于昌宁县田园镇新城社区德老本村民小组,属西南诸河流澜沧江水系,项目区中心坐标为:东经99°37′06.29″,北纬24°51′53.24″。

项目实际占地面积为15.51hm2,其中建(构)筑物区占地5.18hm2,道路广场区占地6.08hm2,绿化区占地4.25hm2。项目区原始占地类型为水田、坡耕地、建筑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林地和草地。

项目总投资4005.13万元,其中:完成基础设施建设2157.40万元;完成主通道建设684.48万元;完成人工湖、活动广场、亮化、河道治理及人饮工程794.14万元;完成绿化工程369.10万元。工程于2016年7月初开工,2017年12月完工,总工期18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实施)、《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昌宁县田园镇人民政府于2019年1月9日在昌宁县德馨安置区内主持召开了昌宁县田园镇德老本(德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实地查看了工程现场的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和认真研究,认为本工程基本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防治措施;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的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验收工作;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进行公示。


附件: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建设单位:昌宁县田园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罗茂林

联系电话:1590698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