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直接责任单位的通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明确不可移动文物管理直接责任单位并向社会公布”的要求,为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对本县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直接责任单位进行明确(详见附件)。
请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文物安全主体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完善文物安全责任体系,强化源头治理,整治重大安全隐患;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作为监管单位,要加强对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巡查力度,严格执法,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附件:昌宁县不可移动文物管理直接责任单位名录表
昌宁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30日
附件
昌宁县不可移动文物管理直接责任单位名录表
序号 |
名称 |
级别 |
所在地 |
直接责任单位 |
1 |
大甸山遗址 |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
田园镇龙泉社区 |
田园镇人民政府 |
2 |
龙泉龙潭寺 |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
田园镇龙泉社区 |
田园镇人民政府 |
3 |
勐廷清真寺 |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
田园镇勐廷社区 |
田园镇人民政府 |
4 |
右甸古城墙遗址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
田园镇龙井社区 |
田园镇人民政府 |
5 |
姚家坡烈士陵园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
田园镇关庙社区 |
田园镇人民政府 |
6 |
龙润集团成品茶仓库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
田园镇达丙社区 |
田园镇人民政府 |
序号 |
名称 |
级别 |
所在地 |
直接责任单位 |
7 |
碗厂龙窑遗址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
田园镇九甲社区 |
田园镇人民政府 |
8 |
和睦文笔塔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
田园镇九甲社区 |
田园镇人民政府 |
9 |
昌宁人民会堂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
田园镇龙井社区 |
田园镇人民政府 |
10 |
新城河西水库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
田园镇新城社区 |
田园镇人民政府 |
11 |
龙泉武侯石柱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
田园镇龙泉社区 |
田园镇人民政府 |
12 |
清灵寺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
田园镇龙井社区 |
田园镇人民政府 |
13 |
杜忠墓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
田园镇文昌社区 |
田园镇人民政府 |
14 |
白沙坡墓地 |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
大田坝镇大田坝村 |
大田坝镇人民政府 |
序号 |
名称 |
级别 |
所在地 |
直接责任单位 |
15 |
德斯里遗址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
大田坝镇文沧村 |
大田坝镇人民政府 |
16 |
鲁道源故居 |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
鸡飞镇珠山村 |
鸡飞镇人民政府 |
17 |
杨家老宅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
鸡飞镇邑等社区 |
鸡飞镇人民政府 |
18 |
鸡飞温泉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
鸡飞镇澡堂社区 |
鸡飞镇人民政府 |
19 |
赵家老宅 |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
卡斯镇毛寨村 |
卡斯镇人民政府 |
20 |
兰山烈士墓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
卡斯镇兰山村 |
卡斯镇人民政府 |
21 |
泺勺缅寺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
卡斯镇邑林社区 |
卡斯镇人民政府 |
序号 |
名称 |
级别 |
所在地 |
直接责任单位 |
22 |
大城遗址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
湾甸乡大城村 |
湾甸乡人民政府 |
23 |
马棒缅寺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
湾甸乡上甸村 |
湾甸乡人民政府 |
24 |
袁恩膏墓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
温泉镇温泉社区 |
温泉镇人民政府 |
25 |
袁恩锡墓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
温泉镇温泉社区 |
温泉镇人民政府 |
26 |
团山遗址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
耈街乡团山村 |
耈街乡人民政府 |
27 |
米河长顺桥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
更戛乡米河村 |
更戛乡人民政府 |
28 |
昌宁古茶树群 |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
田园、漭水、温泉等10乡镇 |
田园、漭水、温泉、勐统、耈街、翁堵、鸡飞、大田坝、更戛、湾甸 乡(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