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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民政府2018年煤炭行业去产能县级验收工作情况公告

发布日期:2018-11-21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煤炭行业去产能验收工作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8〕44号)、《云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加快2018年煤炭行业去产能验收工作的通知》(云煤技改〔2018〕200号)和《保山市煤炭行业去产能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2018年煤炭行业去产能验收工作的通知》(保工信发〔2018〕140号)等文件要求,经煤矿企业申请,2018年11月14日,昌宁县人民政府组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展改革局、工业科技信息化局、国土资源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环境保护局、安全监管局以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组成验收组,对全县列入2018年度煤炭行业去产能关闭退出的昌宁大青山崩龙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崩龙田煤矿、昌宁县卡斯金伟煤矿、昌宁县柯街镇桑林煤矿、昌宁县柯街镇星鑫煤厂等4户煤矿的关闭退出工作进行验收。

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核实、查阅资料和集中评议,认为4户关闭退出煤矿主、副井口已填平封实,设置永久性关闭标志牌,完成36万吨的去产能任务;各种证照已经相关部门注销或暂扣;职工安置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债务情况已基本梳理清楚,正在按市场化、法制化原则进行处置。关闭退出主要工作符合各级各部门关于煤炭行业去产能验收工作标准和要求,原则上同意通过县级验收。

特此公告。

 

 

昌宁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