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昌宁县进一步规范县城规划区居民建房管理的实施意见》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经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召开《昌宁县进一步规范县城规划区居民建房管理的实施意见》听证会,根据《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18年6月22日14:30在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事项
对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的《昌宁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城规划区居民建房管理的实施意见》(听证稿)划定的禁建区、限建区、协调区是否科学,管控措施是否可行。详见附件1《昌宁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城规划区居民建房管理的实施意见》(听证稿)。
三、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
(一)听证会参加人
35名听证参加人详见附件2
(二)听证主持人
夏润南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三)听证方案陈述人
鲁 鹏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四)听证监察人
张得超 昌宁县监察委专职委员
范建全 昌宁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科员
(五)听证旁听人
县政协提案委副主任张春忠,县国土资源局田园分局局长范建芬,田园镇国土和村镇规划中心助理工程师李建桦,县住建局城规股股长段富银、村规股负责人洪梅军。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听证会参会人员作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
(二)听证会特邀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到会指导,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对会议进行报道。
附件:1.《昌宁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城规划区居民建房管理的实施意见》(听证稿)
2.《昌宁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城规划区居民建房管理的实施意见》听证会代表名册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