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珠街乡从岗村夏家滑坡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昌宁县珠街乡从岗村夏家滑坡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二次)经保国土资发〔2017〕26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昌宁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大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保山市昌宁县从岗村夏家境内
2.2项目概况:
2.2.1、滑坡分布位置
滑坡位于保山市昌宁县从岗村夏家境内。
2.2.2、滑坡范围和规模自然资源部
昌宁县珠街乡从岗村夏家滑坡地质灾害点位于珠街乡政府东侧斜坡山脊地带,主要发育1个滑坡和3 个不稳定斜坡,据调查访问,滑坡自1982 年出现险情以来,H1滑坡体上村民房屋地面每年开始出现不同程度的拉裂变形,部分边缘地带地面出现倾斜,且逐年呈增加的趋势,加上近些年来,村民充分利用土地资源空间,在滑坡体及斜坡平缓地带大量进行房屋、道路建设,对坡体造成扰动、加载,加上在2015 年10 月昌宁县发生地震,部分村民房屋地面出现下沉、前移,且在南侧山脊斜坡体上村民房屋出现不同程度开裂,裂缝逐渐发展,同时在地表水的影响下,滑坡、不稳定斜坡逐渐向不稳定方向发展,对其上部居住的村民,以及房屋、道路造成生命财产威胁。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施工标段、监理标段
2.4工 期:
2.4.1、施工标段:90日历天
2.4.2、监理标段:全过程监理
2.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册及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2.7评标方式:电子评标
2.8项目预算:
施工标段:139.49899万元
监理标段:4.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施工招标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含乙级)以上的独立法人资格;
3.1.2.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3.1.3. 拟派的项目经理未承担在建(待建)项目;
3.1.4.投标申请人具备承担该治理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在施工机械设备、人员、资金、技术、良好信誉等方面有执行上述治理工程项目的能力;
3.1.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申请;
3.1.7.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或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设计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参与投标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2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2 本次监理招标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公路、市政工程施工监理资质;
3.2.3 业绩要求:近3年应至少完成1项以上(含1项)中小型以上(含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施工监理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所提供业绩原件现场网上查询)。
3.2.4 财务及信誉要求:近3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无诉讼及仲裁记录情况。
3.2.5项目总监: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须注册在本单位,近3年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证明材料。
3.2.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7其他要求:
注:总监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承担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本人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于2018年5月9日至2018年5月1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往四川大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星雅俊园8栋2单元2502室)持单位介绍信进行报名。
4.2纸质文件获取:施工标段招标文件1000.00元/份,图纸清单每套售价400.00元/份;监理标段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4.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现场查验)及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3.1施工标段: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5)税务登记证;(6)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8)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无需提供);(9)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3.2监理标段: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4)税务登记证;(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7)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无需提供);(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注:1、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4.4本次招标报名均需采用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投标人可自由选择先进行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报名或先现场报名,但两种报名方式均需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5.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6日9时
00分,地点为: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国土资源局网、昌宁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昌宁县国土资源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大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滨河西路8号 | 地 址: | 昆明市盘龙区王旗营万发里9栋1单元503室 |
联 系 人: | 李海益 | 联 系 人: | 蔡工 |
电 话: | 18987549970 0875-7121882 | 电 话/邮 箱: |
昌宁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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