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新增四个超限超载检测执法点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整治货车违法超限超载和严厉打击道路交通“三非”违法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号)要求,为有效保护全县公路建设和维护路产路权完好,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车辆行驶秩序,确保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经昌宁县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2017年公示的4个超限超载检测执法点基础上,新增4个超限超载检测执法点,现通告如下:
第一超限超载检测执法点:习谦至勐统公路K18+200~K18+400;
第二超限超载检测执法点:习谦至昌宁县城二级公路K80+000~K80+800;
第三超限超载检测执法点:习谦至昌宁县城二级公路K95+000~K96+000;
第四超限超载检测执法点:右文至佐官公路K8+100~K8+400。
特此通告
昌宁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