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扶贫办 昌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宁县2017年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事业计划的通知
漭水镇、大田坝镇、卡斯镇、更戛乡、勐统镇、翁堵镇、耈街乡人民政府、财政所: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17〕65号),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17〕85号)文件精神,按照《昌宁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和《昌宁县开展扶贫开发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到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将我县2017年度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建设和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模及补助资金
1.计划实施昌宁县2017年度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个,安排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8万元,项目涉及6个乡(镇),10个行政村,受益农户2049户6066人。具体项目村为:漭水镇漭水社区,大田坝镇华严村,卡斯镇毛寨村、卡斯社区,勐统镇小勐统社区、勐统社区、刺竹山村,翁堵镇翁堵社区,耈街乡阿干村、耈街乡阿水村。
项目计划总投资280.79万元,其中: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8万元,部门整合资金92.38万元,其他资金19.2669万元,群众投工投料折资自筹127.059万元。(详见附表1)。
2.计划实施昌宁县2017年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个,安排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万元,项目涉及1个乡,1个行政村,受益农户55户202人。具体项目村为:更戛乡打瓦村。
项目计划总投资13.82万元,其中: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万元,群众投工投料折资自筹0.82万元。(详见附表2)。
二、建设内容
(一)昌宁县2017年度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基础设施
铺筑组内道路7条10.408公里。其中:铺筑水泥路5条2.208公里,铺筑弹石路1条1.6公里,铺筑砂石路1条6.6公里。
2.社会事业
新建活动场2个1138平方米,新建为民服务办公用房1间166.55平方米。
(二)昌宁县2017年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改扩建组内水泥道路1条0.3公里。
三、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周期3个月,即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12月20日。
各乡镇接到通知后,要尽快启动项目实施,确保按期完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规定,严禁自行调整和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项目建设。
附件:1.昌宁县2017年度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汇总表;
2.昌宁县2017年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表。
昌宁县扶贫办 昌宁县财政局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