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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11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各位考生: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现将昌宁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8月18日。  

地点:昌宁县第一中学(昌宁县田园镇文昌社区文昌街121号)。  

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于上午7:30前到昌宁县第一中学报到,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于下午13:00前到昌宁县第一中学报到。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面试方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等额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面试过程由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四、面试程序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昌宁县第一中学报到。  

(二)工作人员宣布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  

(三)考生组、面试考官、监督员抽签确定考场。  

(四)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信息,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  

(五)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引导考生依序进入考场面试。  

(六)考生面试后,由工作人员带入休息室。  

(七)宣布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从昌宁县第一中学正大门进入面试考点考生区,凭身份证进入面试候考室。考生不得将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面试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其亲属姓名等信息,违者将对其最终面试成绩扣减5分。  

(四)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违者将对其最终面试成绩扣减5分。  

(五)考生面试时要求使用普通话。  

(六)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对考场内考官或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应提出回避。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带走题本和草稿纸。  

(八)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应当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高声喧哗和随意出入。凡违反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咨询电话:0875—7131399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