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昌保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公告
为切实加快昌宁内连外通交通骨干网路建设,改善全县道路通达、通畅能力,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昌宁至保山高速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云发改基础〔2016〕1311号)批复,县人民政府决定实施昌保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路线方案
昌保高速公路起点位于临沧市凤庆县勐佑镇与保山市昌宁县温泉镇光山村交界处,经昌宁县温泉镇、县城、柯街镇、隆阳区丙麻乡,止于隆阳区下庄接保山市东南绕城高速。
二、拟征收占用范围
拟征地范围为昌保高速公路昌宁县境内主线和连接线规划设计范围内。
三、征收占用内容
对路线范围内的土地及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和附着物通过征收、补偿的方式,实行征收或占用,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偿、补助或安置。
四、组织机构
县人民政府成立昌宁县昌保高速公路建设协调指挥部,作为昌保高速公路建设协调的工作机构,指挥部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地址:田园镇右甸北路25号,电话:0875—7120478。
五、相关要求
即日起昌保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主线和连接线拟征收占用范围内停止一切批建活动,不得新建、改(扩)建、装修房屋,禁止土地、房产租赁、抵押、交易行为;停止办理建设施工、临时用地等手续;不得再种植多年生植物,不得抢栽抢种。公告发布后擅自进行房屋(构筑物)修建和抢栽抢种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昌宁县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