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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街镇“四举措”推进文明小城镇创建

发布日期:2015-05-14 43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一是抓组织领导。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和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所有站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领导小组,设立创建办,负责日常业务。二是抓氛围营造。为达到“个个知晓,人人参与”的目的,创建办深入学校、机关和各村(社区)发放精神文明宣传材料1000余份,为开展创建工作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三是抓任务分解。依据《云南省文明小城镇测评体系》标准要求,创建办针对不同性质的单位制作了不同内容的文档要求表,明确相关责任人,规定提交文档的内容和时间,为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四是抓工作重点。以抓集镇的环境卫生为突破口,重点抓好学生和广大居民良好卫生习惯的养成,镇集镇办除加大清扫力度外,重点加大对居民乱丢乱放、乱涂乱画等不文明行为的纠正力度,有力促进居民文明素质的提升。 (柯街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