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当前位置: 首页 >> 茶乡要闻 >> 正文

司法局助力省级文明县城创建

发布日期:2015-05-11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自昌宁县开展争创省级文明县城活动以来,县司法局从自身做起,积极参与文明创建活动。

一是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工作者集中学习《昌宁县创建第三批云南省文明县城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了解创建内容,增强创建意识。二是在司法行政系统扎实开展正风肃纪、推进公正文明执法活动。对于系统内部的出勤、着装、内务、窗口部门的服务态度、水平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三是围绕文明创建活动,切实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以及人民调解工作,从“有牌子、有场所、有专人、有设施、有保障”五个方面有效营造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四是全体司法行政工作者以“树立文明观念、争当文明公民,展示文明形象、共创文明家园”为己任,在局上张贴禁烟标识,对街道上乱扔垃圾、车辆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积极劝导,确保道路干净清洁、人流车流有序。五是安排专职人员在政务中心便民服务大厅值班,接待来访咨询,对待来访人员细心周到、礼貌热情,并尽力给予帮助。六是在县城南小区设立法律咨询台,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一方面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一方面发放文明创建倡议书并进行讲解,争取带动广大群众参与文明创建的积极性。(杨晓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