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当前位置: 首页 >> 茶乡要闻 >> 正文

昌宁消防:强化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工作

发布日期:2014-12-18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自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昌宁消防大队全力以赴,联合多部门深入推进专项行动。当前,全县共排查检查劳动密集型企业9家,发现和督促整改隐患11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进一步净化辖区企业消防安全环境。

组织全县企业按照《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责任状》,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消防违法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保证企业尤其是夜间加班赶订单时的消防安全。并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开展消防工作,建立一套“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企业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着力提高企业的自防自救能力。

严把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行政许可关口,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监管。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建设工程,严格依法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避免出现失控漏管、监管盲区。未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等手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办理确有难度的,要第一时间专题向政府报告,提出明确的处理建议。

县消防大队和乡镇专职消防队加强劳动密集型企业 “六熟悉”,逐一开展实地演练,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一旦劳动密集型企业发生火灾,加强第一出动力量,调集足够的灭火救援力量,快速展开施救行动,始终将抢救人员生命放在首位,在确保安全措施到位的前提下,第一时间实施强攻近战,采取一切措施迅速搜寻施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杨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