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多形式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县人民法院立足昌宁实际,围绕司法公开,多形式宣传以法治、公正、诚信、和谐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依托巡回办案开展法律与道德的宣传教育。把巡回办案纳入部门绩效考核进行奖惩,使法律与道德的宣传教育跟着办案走,做到凡开庭审判和案件执行必以案说法析理宣德。现已结案1221件,办案中两结合的宣讲率在70%以上。
组织法治宣传员走村入校开展宣讲服务。采取走出去的方式,今年9次组织法院法治宣传员到村组、校园以法治征文比赛、书籍赠送、典型案例讲解、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片播放等形式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
以公众开放日等形式开展宣教活动。两次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分别邀请田园镇、更戛乡以及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旁听案件审理、宣传法律道德、进行工作座谈,专项开展阳光司法活动10次。
内外结合多形式丰富宣讲内容。今年开通了昌宁法院微博,继续办好内刊外网,以讲述案件故事,评析道义法律的形式摄制播放《平安昌宁》专题片5期,积极借助外媒开展法律与真善美的宣传教育。
以法院文化展示为载体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把院机关和三个基层法庭打造成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公共场所,建成了院机关诉讼服务大厅,丰富墙体文化内容,在院内外制作14块宣传栏进行宣传。(杨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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