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水政监察工作取得新突破
我县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取水行为,执法监察工作取得突破。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工作。二是加大巡查力度。安排执法人员对全县水事活动开展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水事违法行为,对制止无效或严重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三是加大集中整治力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水事秩序治理活动,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查处相结合的方法,使水事管理秩序明显好转。四是加大河道采砂专项治理力度。针对河道违法采砂屡禁不止的问题,水政监察大队调集全队执法力量,开展了集中执法行动,在宣传河道管理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是否持证开采、按规定采砂情况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对无证采砂、在禁采区采砂企业和个人全部清理出场;对乱采乱挖造成隐患的,责令限期恢复原状。五是加大宣传水法律法规力度。组织局机关全体人员集体培训、学习十余次。六是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在宣传水法律法规和征收政策规定的同时,积极开展思想工作,让取用水企业和个人按时、足额缴费,2011年至今累计缴费3048692.74元。 (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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