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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规范自然灾害救助资金

发布日期:2013-12-25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近年来,昌宁县通过大力推进救灾资金社会化发放工作,使救灾资金发放的中间环节减少,发放程序更加简单、快捷,减轻了基层工作负担,确保了救灾资金发放的及时性。

截至目前,救灾资金发放“一折通”达到60%,从明年开始力争达到100%。逐步实现了救灾工作的“四化”,即自然灾害救助项目标准化、救助对象确定程序化、救助资金发放社会化、救助结果公开透明化。同时,实现了工作方式的改进,有利于加强对救灾资金的监管,体现出救灾资金发放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更好地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关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