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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生态环保石碑现身昌宁

发布日期:2013-06-05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这种生态保护告示牌现在随处可见,但是广大人民群众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古已有之。近日,昌宁县天堂林场护林员就在田园镇新城村瓦谷箐龙潭河头发现一块清代古石刻,是当地群众禁止滥砍滥伐,保护生态环境的石碑。

这块生态环保石碑立于光绪十五年三月二十五日,石碑高60cm、宽40cm,全碑文有两百余字,由于年代久远,碑身和碑文都不同程度遭到腐蚀,碑文中有些字已难辨认,仔细读完全文,仍可了解到该石碑是光绪年间,辉、袁两家为保护生态环境,不准后人滥砍滥伐而立下的。据昌宁县天堂林场支部书记兰春亚介绍,这块石碑是该县迄今为止发现的与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有关的最早的石碑。

据了解,天堂林场是昌宁县生态保留较为完整的自然保护区,林场内7600多亩森林物种丰富,生物多样,空气清新,风光旖旎,生态环境非常好,可见早在清代,这里的群众就非常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而且这种优良传统一直保留到了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