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林草局机关工会积极开展会费收缴工作
近日,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工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的职能职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开展2022年工会会费收缴工作,局机关工会117名会员共计缴费27566.40元,参与率达100%。
工会会员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会员在工会组织内部享受权利的基础,既体现了会员的组织观念,又增进了会员与工会组织的联系。多年来,县林草局机关工会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和云南省总工会有关规定,坚持预算管理和“一事一议”原则,将工会经费全部用于服务职工和开展工会活动,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每一位职工会员,并接受广大职工会员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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