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草局:以考核促森林资源目标责任落实
近日,昌宁县对13乡镇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此次检查考核严格按照《昌宁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的要求,成立考核组,统一考核标准和要求,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各乡镇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开展现地核查。详细检查了各乡镇的森林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工作台账,实地查看护林员管理、造林、采伐、征占用林地和案件查办情况,对被检查乡镇给予实事求是的评价,将检查结果进行及时反馈,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听取地方政府对新形势下科学保护发展和利用森林资源的建议。
通过检查考核,达到了推动和规范全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加强林地管理、强化资源保护、守牢生态底线,构建森林生态资源大保护模式的预期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