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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综合执法局“四举措”抓实建筑垃圾管理

发布日期:2020-11-24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一是强化施工管理。组织对已开工的建筑工地出入口硬化、车辆冲洗和临时环卫设施的设置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建筑施工、装修装潢单位完善工地管理。二是加强运输管理。重点对城区建筑垃圾、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密闭化措施及运输路线等进行检查,并联合做好督促整改工作。三是全面启动行政审批。凡在昌宁田园城市保护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依法对建筑垃圾的处置进行审批,未经许可,一律不得开工。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的工程、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并对建筑垃圾处置违法行为和驾驶员予以曝光,形成严管严治的整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