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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综合执法局四举措规范建筑垃圾管理

发布日期:2019-04-27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一是成立昌宁弘辉建筑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二是要求施工企业将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进行备案,责令企业将建筑垃圾按指定的路线运到指定地点。三是自建房屋的群众在建房之前,缴纳5000元的建筑垃圾规范处理保证金,若施工过程中不乱倒建筑垃圾,经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四是加大对城区建筑垃圾违规乱倒的查处力度。设立警示牌,对经常违规乱倒建筑垃圾的地点实行蹲守,规范砂场、石场装车行为。